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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0539605231/2024-00065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4-05-27
名称: 关于向深圳市宜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送达《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催告书》(深龙华建催字〔2024〕5号)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5-28
主题词: 催告书 人才住房 人才租房货币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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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深圳市宜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送达《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催告书》(深龙华建催字〔2024〕5号)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5-28  浏览次数:-

  当事人:深圳市宜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市宜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77181875K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观城社区大和工业区34号3单元203

  我局已依法追缴你司未发放人才租房货币补贴558000元及该笔款项产生的利息。因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向你司送达相关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的规定,向你司送达《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催告书(深龙华建催字〔2024〕5号)》,详见附件。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催告书(深龙华建催字〔2024〕5号)

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5月27日


附件:

1.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催告书(深龙华建催字〔2024〕5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