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信息
二、项目概况
为深化我区“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作,规范信息化装备应用管理,龙华区司法局拟采购自助矫正终端设备2台。
三、项目服务内容
(一)采购清单:
(二)服务要求:
1.采购服务:供应商当根据采购清单的项目、数量、相关功能或规格参数要求提供相应的设备(清单的规格允许优于该参数),确保提供的设备完好合格。
2.安装服务:供应商应当根据实际需求,做好自助矫正终端的安装调试工作,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将设备安装于指定的场所,并对设备进行调试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3.售后服务:依据国家经贸委、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工商总局、财政部《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供应商应提供“三包”服务。
4.数据对接:设备需要和深圳市智慧社区矫正管理平台进行数据对接,可通过设备完成矫正对象入矫、报道登记、教育学习登记、公益活动登记、外出申请登记、执行地变更申请、信息查询、语音合成和语音识别等功能。
5.支付方式:具体支付程序按照龙华区财政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四、项目采购预算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55万元(人民币)。超出本预算金额的将被拒绝。总价(人民币)须是完成该项目的一切费用总和,包含设备、设备运输、设备装卸、安装调试和税费等所有费用。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供应商参与此次采购项目前三年内(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不满足上述资质条件的供应商的投标将会被拒绝。
六、报价材料提供形式
(一)文件提交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泉路御璟中心C302 社区矫正科
(二)文件提交方式:现场提交或通过EMS邮寄提交
(三)文件提交截止日期:2023年8月23日(星期三)
七、项目评审
由龙华区司法局根据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本单位采购有关规定择优确定本项目承接单位,最终中标供应商为1个,与其签订合同。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55-23774861
邮 箱:lhqsfj@szlhq.gov.cn
地 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泉路御璟中心C302 社区矫正科
深圳市龙华区司法局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