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龙华区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龙华区财政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区集体资产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11-03

各有关单位:

  根据有关规定,现废止《龙华区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龙华府规〔2021〕10号),本通知自2025年10月27日起施行。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