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三合通发精密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郑青玲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华劳人仲(龙华)案[2018]126号)已审结。因你无法联系签收仲裁文书,现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案件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
一、被申请人于本文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19122.5元。
二、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本公告已于2018年6月11日张贴于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街道清祥路一号宝能科技园9栋A座11楼AB单位。你可到深圳市龙华区东环二路消防中队劳动安监大楼二楼领取仲裁裁决书(联系人:刘小姐,电话:28150031)。在公告期内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张贴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如你不服本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