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龙华卫健批〔2019〕139号
深圳惠诚诊所:
你机构提交的关于注销深圳惠诚诊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深圳市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注销深圳惠诚诊所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二、请你机构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关于印发电子病历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等要求,妥善保管患者病历。
三、你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及副本已收回, 注销后不得擅自开展医疗保健活动。
此复。
深圳市龙华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