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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对封存物品的公告(1月21日)

来源:深圳市龙华区卫生健康局日期:2021年01月21日 【 字体: 打印打印

  2021年1月13日,我局依法对深圳汇美整形技术有限公司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医疗美容活动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并没收药品及医疗器械一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将全部上缴国库。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梅龙大道98号清湖行政服务中心2栋412

  联系电话:0755-23336238

  深圳市龙华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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