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和《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我局依当事人申请,对其提交的备案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且符合中医诊所备案要求。我局决定准予备案,现予以公告。
序号 | 机构名称 | 备案编号 | 机构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主要负责人 | 经营性质 | 诊疗科目 | 批准日期 | 备注 |
1 | 深圳正元堂龙军中医诊所 | MA5GKE50-X44030917D2182 |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龙平社区龙军花园A5栋104 | 吴锦莲 | 陆德道 | 营利性 | 中医科****** | 2021-01-18 | |
深圳市龙华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