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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对封存物品的公告(5月8日)

来源:深圳市龙华区卫生健康局日期:2021年05月08日 【 字体: 打印打印

  2021年3月24日,我局依法对深圳市丽美美容有限公司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作出行政处罚,并没收一批非法物品(详见附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将全部上缴国库。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梅龙大道98号清湖行政服务中心2栋412

  联系电话:0755-23336238

  深圳市龙华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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