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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对封存物品的公告(7月6日)

来源:深圳市龙华区卫生健康局日期:2021年07月06日 【 字体: 打印打印

  2021年3月30日,我局依法查处了1间涉嫌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非法行医场所,扣押了一批物资。违法当事人(详见附件)至今仍未到我局接受调查和处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限上述违法当事人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前来我局接受调查和处理,逾期仍未前来的,被封存的财物将被视为无主财产处理,上缴国库。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梅龙大道98号清湖行政服务中心2栋412

  联系电话:0755-23336238

  深圳市龙华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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