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五公开专栏 > 决策公开 > 决策后公开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尊敬的刘丹委员、李渝忠委员:
提出的关于全周期管理、指导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发挥业主自治作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过程
我局收到该建议后,领导高度重视,指定专人办理该建议。一是认真梳理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面临的问题,积极借鉴其他各区的先进经验;二是会同各协办单位认真研究,收集整理各协办单位意见;三是积极与区委组织部进行沟通,探索发挥社区党委核心作用的工作方案和指导规则。
二、办理情况
(一)针对“坚持和加强社区党组织的核心领导地位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方面,我局强化党建引领,联合区委组织部制定印发《龙华区关于开展党建引领住宅物业小区治理试点工作方案》,探索物业小区党建模式,截至2021年2月,全区已入伙小区182个,已成立物业小区党支部192个,服务覆盖180个小区,覆盖率达98.9%。另一方面,我局拟推动出台区级指引文件,细化和补充《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中社区党委对业主委员会进行指导的有关规定,从而更务实地发挥基层党组织在业主委员会选举、运作中的作用,目前已经制定《龙华区社区党委指导监督业主大会和业委会履职管理办法(试行)》初稿。
(二)针对“全周期指导、监督物业管理活动的建议”,答复如下:
1.严格审核把关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名单。市级有关部门正在制定《关于加强党建引领实施居民小区“红色基因”工程的意见》,推动“红色业委会建设”,实行小区党支部与业委会成员“双向培养、交叉进入”,落实社区党委审核业委会候选人制度。我局也正在起草基层党组织指导、监督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选举、运作相关文件《龙华区社区党委指导监督业主大会和业委会履职管理办法(试行)》初稿,待市级意见出台后,我们将遵照修改和完善区级文件,加强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和运作监管。
2.积极开展业主委员会相关法律法规培训。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五款:“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协调业主大会成立以及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工作,指导、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日常活动,调解物业管理纠纷,并配合住房和建设部门对物业管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的规定,我局根据自身职责已计划开展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系列培训,以提高各街道办和社区工作站全程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业主委员会换届改选小组,严格审核把关业主委员会人选等规范选举业主委员会的能力。2020年12月18日,我局已经采用“腾讯会议”云直播方式召开第一场“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会议及首届业委会选举流程培训”。2021年5月28日,同样采用“腾讯会议”云直播方式召开第二场“业主共有资金解读和《广东省消防工作若干规定》专题培训”,培训对象为辖区街道、社区工作站、业主委员会成员和物业服务企业,培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后续我局还将继续开展普法系列培训,提高各方相关法律意识与合规意识,促进业主委员会规范运作。
3.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监督和执法力度。自2018年至2020年底,我局对爱心家园、观湖园、皓月花园、七里香榭、丰泽湖山庄5个小区进行立案查处,共立案16宗,处罚物业服务企业3家、业委会委员13人,罚款19.93万元,期间我区是深圳市实施物业服务行业行政处罚最多的行政区。2021年,我局将继续加大物业服务行业监管力度,特别是针对业主委员会成员的违法违规查处。
4.成立行业自律组织和纠纷调解机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率低,关键问题是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达成共识难,矛盾纠纷多。针对这一问题,我局借鉴其他各区先进经验,拟推动成立龙华区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和龙华区物业管理纠纷调解委员会,旨在提高行业服务水平,鼓励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物业管理纠纷,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目前,相关筹备工作正在顺利推进,力争在2021年完成注册筹备工作。
此函。
附件:龙华区政协一届五次会议第2021056号提案办理结果清单表
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