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湖街道办事处关于深圳市龙华区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30045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龙华区观湖街道办事处 日期:2024年01月10日 【字体:
文件已失效

吴国昱(等7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观光路1070号增设街道工会、暖蜂驿站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针对“打造样板:针对现有可选址地方进行样板打造。目前观光路1070号附近段本身在快递企业中转场周边,周围福楼村、松元厦等多个村附近,人口密度高,主要为职工群体,企业也能提供场地联合建设对社会开放使用”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是观湖街道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研究推进,根据前期观湖街道联合区群团工作部对韵达快递(观光路1070号)的走访沟通了解,目前该企业为租赁场地,因韵达快递业务量大,本身园区空间满负荷运作,此前在2022年,观湖街道计划在观湖街道松元厦社区韵达快递(观光路1070号)空地建设暖蜂驿站、职工服务中心、党员活动室、工会活动室等服务功能室设置,因相关政策法规和土地性质原因最终被暂停推进。二是观湖街道于2023年根据深圳市总工会《关于做好2023年暖蜂驿站建设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将打造的4个暖蜂驿站,其中有一个位于松元公园旁边,距观光路1070号约900米。该暖蜂驿站已经完成前期申报、设计工作,正在有序展开建设中,预计今年10月份建成。

  (二)针对“地点位于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松元厦社区观光路1070号,总体面积约300平方米。由街道办或社区出资,用地面积由企业提供,建设一个管理制度健全、各类设施齐全,休息环境舒适的暖心驿站”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相关涉及的永久性建设,需依法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报建手续后可进行建设。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建设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准。相关涉及的临时建设,需依法办理临时用地及临时建设手续后可进行建设。三是目前街道层面暂无相关报建该企业现有的空地上另外进行建设公益场所的审批权限,当事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咨询并办理相关报建手续;现搭建相关建筑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建设,目前建议中所提问题因相关政策法规和条件限制下暂时难以解决。

  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办事处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