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置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和调整部分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名称的决定》经深圳市龙华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17年12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12月29日
关于设置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和调整部分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名称的决定
(2017年12月29日 深圳市龙华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决定:
一、单独设立深圳市龙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撤销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原加挂的“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牌子。
二、将深圳市龙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更名为深圳市龙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和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加挂“人大法制委员会”牌子;将深圳市龙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经和城建环资工作委员会更名为深圳市龙华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和城建环资工作委员会,加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牌子;将深圳市龙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科教文卫侨工作委员会更名为深圳市龙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和侨务工作委员会。
调整后,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代表大会设置1个办公室、2个专门委员会(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均在相应的工作委员会挂牌)和4个工作委员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法制和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和城建环资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和侨务工作委员会)。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