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公司可以立刻解除劳动关系吗?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要分两种情形看!
情形一(试用期内):
试用期是新员工初入单位的考察期,单位可以根据其表现决定是否继续录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无需提前通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也无经济补偿。但需注意的是,在试用期内被解雇是否需补偿并不是绝对的,关键在于解雇的原因是否合法合理。如果公司没有明确的录用条件,或者没有提前告知录用条件,无法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那么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情形二(不在试用期内):
不在试用期内的员工,如发现不能胜任工作的,单位不可立即解除。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此类员工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才可解除,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