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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委统战部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日期:2022年12月20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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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区委统战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依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等文件要求,紧紧围绕《深圳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及龙华区2022年依法治区工作要点部署,加大民族、宗教、民营经济、侨务、港澳等统战领域法治建设力度,切实抓好统战系统法治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全面创建全国基层法治示范区、建设法治先行示范城区贡献统战智慧和力量。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压实责任、主动作为,“三项机制”筑牢统战领域法治建设工作根基。

  一是实施“示范引领”机制。全面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建立主要负责人统一领导、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科室各司其职的机关法治建设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组织带动统战领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方位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解读宣讲”、统战系统工作人员“专题培训”、统战对象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研讨”、“礼赞党的二十大 永远跟党走”主题征文等活动,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关于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龙华统战领域入脑入心、见行见效。二是实施“责任驱动”机制。根据部机关法治建设工作总方案和工作制度,坚持做到法治建设年初有部署、年中有督办、年末有考核。年初明确法治建设工作的主要任务和目标,将重点任务分解到相关科室,突出重点、责任到人。坚持部务会“第一议题”、党组织“三会一课”学法制度,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推动党员干部法治学习走在前、作表率。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内部督办事项,督促并组织全区统战工作人员、统战成员积极贯彻落实各项法治建设工作任务。三是实施“协同联动”机制。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全区统战工作要点和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实施方案,强化与市区有关部门在统战法治建设工作上的协同联动,联合宣传、工信、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将统战领域法治宣传与法律服务、执法活动相融合,深化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各负其责的法治建设大格局。

  (二)拓展路径、创新方法,“四个结合”提升统战领域法治建设工作效能。

  一是坚持学法和用法相结合。积极落实统战领域学法用法制度,开展民族宗教法治学习培训、讲座,组织重点成员单位、街道民宗干部认真学习《宗教事务条例》等,提高基层宗教工作人员甄别非法宗教活动能力,区、街道两级侨联开展侨联履职能力主题培训。二是坚持执法和普法相结合。严格落实民族宗教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执法人员积极参加2022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和专项行政执法培训,重点学习2022年新施行的《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以《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积极引导宗教工作人员、宗教教职人员和广大信教群众增强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提升宗教界自我管理水平,提高新形势下宗教工作水平。加强对行政执法队伍的管理力度,强化程序制度建设,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严格按程序执法,保障程序公正。三是坚持实践与治理相结合。做好工商联及商协会代表担任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特约监督员等职务的推荐工作,为我区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发挥积极作用。率先在全市建立街道党工委邀请民主党派开展民主监督工作机制,围绕“文明城市创建”“基层规范执法”等重点事项开展民主监督20余次,提出意见建议并落实闭环处理54项,助力基层社会治理更加科学规范。四是坚持线上和线下相结合。利用好全区127个统战阵地,设置法治宣传栏、文化墙,宣传党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延伸法治建设工作触角。通过“龙华同心圆”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开展线上法律知识宣传,多渠道多层次多维度面向统战各界人士和全社会宣传普及统战领域法律有关知识。

  (三)突出重点、精准定位,“五大行动”擦亮统战领域法治建设工作品牌。

  一是配合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积极履行普法责任。根据区普法办部署要求,积极参与“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按照《广东省国家机关落实普法责任制考核评估指标》进行自查自评并形成自评报告,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并接受社会评议,获得6万余投票支持,最终经网络投票、实地考察、评议团打分、普法成员单位现场投票等多环节综合评议,我部获“优秀”等次。二是开展“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行动,提升行政审批效率。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数字政府”建设,对照权责清单,推动区民宗局的行政许可事项21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8项,区侨务局的行政审批权限1项,行政确认权限3项均进驻广东政务服务网。持续推进民宗领域行政审批事项无感申办、办事材料关联电子证照等简化审批流程工作,进一步提升便民利民服务水平。今年以来积极推动“民族团体注销前审批”“宗教团体注销前审批”“宗教活动场所注销审批”共3项行政许可事项实现秒批,先后为15名归侨侨眷办理身份确认。三是开展“民族团结、宗教和谐”行动,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良好局面。指导街道举办“民族工作月”品牌系列活动,通过开展座谈会、法律讲座、有奖知识竞猜等形式,大力宣传民族团结法律法规和党的民族政策,引导各民族群众自觉增强民族团结意识。推动民族政策法规进社区、进园区和民族知识进校园,上门为各民族群众提供民族团结法规、理论、政策讲解,发放《民族政策宣传手册》等各种宣传折页、手册1.5万余份。稳妥推行宗教场所“四进”活动,为宗教活动场所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5000余份,积极推进各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维护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三是开展“多方联动、护航民企”活动,积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积极发挥与职能单位联动交流优势,通过开展企业服务专项民主监督、“法律进园区”主题系列活动,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与区检察院联合举办“促合规经营、为企业赋能”检察开放日活动,引导民营企业做合规经营的典范。搭建“企业家大讲堂”法治建设平台,通过“龙华区总商会”公众号等渠道开展法治建设宣传,重点宣讲宣传《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最新法律法规,增强企业防控法律风险意识,促进民营经济健康成长。四是开展“知侨爱侨、依法护侨”活动,广泛凝聚侨心侨智侨力。积极组织侨界代表人士读侨史、宣侨法,增强侨界人士法律意识。12月4日至10日,结合第五个“宪法宣传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侨法伴我行 护侨在身边”侨法宣传活动。通过现场律师咨询、线下普法宣讲、线上有奖答题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有序开展,现场宣传、解答相关法律问题300余人,派发政策资料1000多份,线上答题参与者200余人,有效加强了辖区归侨、侨眷等群体的法律意识,营造了“知侨法、护侨益、聚侨心、促和谐”的良好氛围。五是开展“融合共建、携手发展”活动,推动“一国两制”行稳致远。充分发挥香港同乡会、港人联谊会、澳门深圳龙华经济及文化交流促进会等社团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指导各社团会长、骨干发挥“领头人”“领路人”双重作用,开展社团骨干国情考察、港澳青年宪法基本法研修活动,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基本法》学习,为促进港澳与龙华的交流合作和维护港澳繁荣稳定献计出力。利用深圳北站港澳青年创新创业中心等平台,举办投资机构和法律合规角度的案例分享、“梦想从湾区启航”法律政策宣讲会等法治建设活动,为港澳青年团队提供入驻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帮助港澳青年更好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建设。  

  二、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一是在法治政府建设中,部机关党员干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普法活动有待进一步深入,普法学法的形式不够创新,活动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 

  三、2023年工作计划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落实好上级部署和《龙华区统一战线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开展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学习、大宣讲、大培训活动,切实夯实团结奋斗共同思想政治基础。自觉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法治建设工作的思想旗帜、理论指导和根本遵循,将相关内容作为统战部机关部务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内容。深化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进一步压实法治建设工作责任,不断锤炼统战干部的党性品质和法治水平。

  (二)广泛宣传统战领域各项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创新宣传工作方式方法,在公众号、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全方位、多层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尤其是利用主题日、纪念日、节假日开展面向社会的专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及时解答群众关心的问题,用独特的视角反映龙华统战工作特点以及法治建设宣传重点,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环境。

  (三)持续开展统战领域各项法治建设工作。

  持续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自身建设,积极引导宗教界树立法治思维,加快推进宗教工作法治化进程。认真开展民族知识进园区进学校、民族书画艺术展等民族团结活动,丰富活动载体,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民族大团结大融合。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等涉侨法律法规,维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加强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企业经营管理和劳动用工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守法诚信、依法经营、依规办事的观念和能力。持续组织港澳同胞代表人士进行宪法基本法学习,提高宪法、基本法在港澳同胞中的知晓率、参与率和覆盖率,为“一国两制”行稳致远和港澳繁荣稳定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