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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日期:2025年02月20日 【 字体: 打印打印

  2024年,龙华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信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推进各相关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召开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区政府党组(扩大)会议,积极谋划有关改革举措,坚持法治和改革相统一,开展专题调研形成报告56篇。二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作为各级党委(党组)会议的第一议题。邀请专家教授开展专题讲座。建成首个区级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阵地。组织法治工作部门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专题轮训。三是推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常态化。组织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党组会议和区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审议法治建设相关议题15个。常态化推进区政府常务会议“双月学法”活动。组织领导干部旁听庭审。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一是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积极落实“清单之外无审批”,推动780项政务服务事项纳入权责清单系统统一管理,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军涉密事项外,均已实现100%网上可办。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率先推出116项惠企利民政策补贴“免申即享”事项,事项数量、补贴金额、事项覆盖、惠及群体均“全省之最”,获省政务服务创新案例,被《人民日报》头版报导。352个行政许可事项情形实现“零跑动”办理。与超100个地区达成11000余项政务服务“跨域通办”合作。全市率先打造“政策AI计算器”汇聚431项惠企利民补贴事项,惠及超3200家企业。三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3+3+2”现代服务业体系与“1+2+3”先进制造业体系双轮驱动,加快完善推动制造业、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系列政策,实施法治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十项措施等法治保障措施。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年度检查计划,各执法部门从源头上控制行政检查数量,积极落实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在13个园区设法律服务站点,提供法律咨询、法治体检等25类“家门口”服务。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双重合法性审核机制、涉企政策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制发42件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备案通过率均100%。开展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做好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动态管理。组织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涉及罚款裁量尺度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及时公布清理结果。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出台《深圳市龙华区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集成式改革工作方案》,编制“两代表一委员”参与决策制度及制定民意调查制度,印发《龙华区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全流程指引》。全区13个事项纳入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构建“3+3+N”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体系,全年审议法律审查件1276件,出具2000余条法律意见,采纳和合理解释率达100%,全面推进政府行为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深化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出台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区领导多次主持召开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专题会议、执法协调小组会议、水电燃气、消防安全等专题会议研究执法工作。及时评估职权下放运行情况并开展专项整治。摸排委托执法情况并强化工作指导。二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区应急管理局组织8个行业14个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区卫生健康局开展医疗服务“医安”、公共卫生“健安”、打击“两非”行为等专项行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监管局开展城镇燃气专项排查等17项专项整治行动,龙华消防救援大队检查整改隐患1.6万余处。三是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开展分层分级培训教育,组织开展8轮执法业务培训,覆盖1760余人。编制10场重点执法场景课程、20期行政执法规范化影像教材,开展城管系统“大练兵”150余次。参加市首届行政执法人员技能竞赛团体成绩全市各区第一,个人成绩包揽全市前两名,一篇深调研报告获评全市五个“金点子”之一。四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制定优化即时零售领域涉企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由街道统筹即时零售前置仓“上一次门,查多件事”。不断延伸《龙华“执”播》执法直播新领域、新事项,内容更加呼应民生关切。试点开展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定格管理,提升街区化治理质效。开启应急“整园执法”新模式,10期“利剑”统一行动精准查处工业园区突出违法违规行为。依托“龙华法治”等新媒体推出《一线普法》16期,获评省“谁执法谁普法”优秀普法工作项目。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修订印发《深圳市龙华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完善各级应急预案共165份。开展各类应急演练428场。加强应急救援队伍规范,形成115支约6500人的应急救援队伍。引导、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累计培训“应急第一响应人”5170人。建成全区16个关键区域应急管理服务站1414个。在“应急普法”知识竞赛活动中获全市第二名。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推行“1+1+N”调解新模式,相关经验登上《法治日报》头版,并被司法部官网刊载推广。全市率先建立诉源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流转机制,逐步将诉源调解案件、信访案件、劳动争议纠纷纳入统一管理。试点“信访+调解”,将区精智解纷系统的调解功能嵌入省一体化信访信息系统办理全流程,申诉求决类信访件调解成功率位列全市前列。处理行政调解与行政争议协调化解案件1091宗,成功调解化解949宗,化解率近90%。二是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以“案件全过程调解、案中多环节释法、类案全覆盖复盘、案外全方位促治”四“案”机制赋能,审结行政复议案件1061件,以调解、和解等方式结案361件,矛盾纠纷综合化解率达34.02%,近90%的行政争议经复议后未进入诉讼程序。三是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强化行政诉讼案件风险预判、应诉答辩、出庭出声机制。区直单位全年收到7份司法建议书、21份检察建议书,均认真做好落实和反馈工作。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是各类监督有机贯通。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行政检察监督受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593件。延伸行政复议监督效能,制发提醒函、行政复议意见书共5份。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针对性开展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停放充电治理等专项整治,积极推进执法监督码试点工作。20期《龙华“执”播》行动共邀请4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等现场监督。二是推进政务公开与政务诚信建设。率先打造GPT智能客服平台,解答网民咨询超15万条。创新“政府开放日”活动,与政、企、社、民、学等多方代表深入交流,获央视网等中央媒体关注报道。加强政务诚信监测治理和失信惩戒机制建设,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制度。截至目前,龙华区无政府违约毁约、拖欠账款等失信信息。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打造数字治理“龙·眼”AI引擎,涵盖超50种算法,识别事件总量超4435万件,对违规事件及时分拨处置。推动落实AI不见面执法,实现“六乱一超”、非机动车乱停放、垃圾桶满溢等市容乱象智能巡检,选取接入摄像头1492路,监测市容乱象事件量192余万件。

  二、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问题的改进情况

  在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中,龙华区存在基层基础工作仍显薄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仍有提升空间,包容审慎监管和优化涉企执法还需强化,行政处罚执行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2024年,龙华区持续重视基层执法工作,区主要领导多次主持召开执法专题会议,亲自研究、部署推动相关工作,审议印发龙华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围绕执法难点弱点痛点提出针对性措施,并持续跟进落实。扎实开展职权下放重放轻管问题、涉企乱罚款问题等专项整治。强化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执法。严格开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等法治督察,部署推进执法监督码试点工作,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3项获评市法治政府建设优秀项目和法治改革创新项目经验成果。

  三、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法治工作信息化水平不高,未能有效利用大数据、云资源开展辅助审查。二是行政执法规范化有待强化,下放事项执法成效、强化执法协作等方面仍需提升。三是行政复议监督规范作用延伸不足,“处理一案、指导一片、规范一类”的目标有待深化。四是法治化营商环境还需优化,涉企执法工作、涉企法律服务仍需提升质量。

  2025年,龙华区将着力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更好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聚焦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部署、重要任务、重点工作,切实发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牵头抓总作用。高质量培育深圳市法治改革创新项目、法治政府建设优秀项目。

  (二)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大对数字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的政策供给,擦亮“免申即享”“政策AI计算器”品牌底色。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双重合法性审核、涉企政策公平竞争审查等制度,夯实营商环境制度基础。

  (三)持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水平。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培训,提升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落实《深圳市龙华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计划(2023—2025年)》,健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

  (四)着力推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深化“1+1+N”调解模式,健全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等调解工作的衔接机制。完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持续强化依法调解与依法处理的结合,促进争议纠纷依法及时有效化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持续深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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