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群团工作部关于深圳市龙华区政协二届二次会议第2022041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深圳市龙华区群团工作部 日期:2023年01月10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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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集体提案提案者:

  您提出的第2022041号提案《关于提供经费保障,加强社区婚调室建设的提案》已收悉,现就提案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我部高度重视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旨在有效预防和化解辖区内婚姻家庭纠纷,规范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制度,维护家庭稳定和促进社会和谐。

  (一)针对提案中明确经费来源,保障服务队伍建设的建议,答复如下:

  在与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的沟通协调和大力支持下,我部推动构建“1+6+6+N”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运行机制,即1个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6个街道妇联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室、6个街道司法所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室和61个派驻至法院、民政局、企业等各成员单位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室及社区妇联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室,通过各成员单位的分工协作,有效构建起自上而下、涵盖全区、三级联动的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服务体系。全区现有婚调员共204人,形成专职与兼职、法律服务与心理辅导、即时服务与长期服务相结合的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队伍。

  2017年8月,区委政法委与我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龙华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机制的方案》,明确由区妇联负责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及调解室的日常管理和规范运作,推动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区财政局积极配合开展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做好相关经费保障工作;各街道负责管理辖区内婚调室的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将婚调室工作经费纳入本街道财政预算。各成员单位婚调工作经费要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纳入各成员单位财政预算。根据该方案执行,我部每年将区妇联购买婚调法律服务项目纳入经费预算,以区婚调委婚调室、区法院婚调室为主要阵地,各设置一名专职婚调员,为本区婚姻家庭纠纷提供调解服务。我部根据《深圳市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管理规定》,与财政局积极沟通,在2023年经费预算编制中已向财政局申请3万元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专项工作经费,待财政局批复中。根据《深圳市龙华新区综合办公室印发龙华新区关于贯彻落实<深圳市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我部与司法局积极沟通,已明确街道及所属社区的婚调员补贴经费纳入街道司法所人民调解员补助经费,婚调员凭调解卷宗向各自的街道办事处司法所申领调解补贴。补贴标准为成功调解简易纠纷每宗补贴100元、疑难复杂纠纷每宗补贴200元、重特大纠纷每宗补贴2000元。接下来,我部将与区财政局、区司法局和各街道加强协调沟通,不断加大婚调经费保障力度,充分调动广大婚调员的积极性、能干性,保障婚调服务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婚调工作质量和水平。

  (二)针对提案中落实费用政策,探索社会资源联动,补充婚调服务力量的建议,答复如下:

  我部在婚调案件处理过程中采用了整合社会资源和实现联动联调的方式,一是主动争取将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组织建设纳入全市大调解体系之中,实行资源互补、信息互通、业务互联、人员互助、工作互促、纠纷联调,形成各司其职、对接有序、协作联动的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格局。二是加强与司法部门联系,共同推进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业务对接,有效提高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业务对接,有效提高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的司法确认率。三是加强与法院系统司法调解的对接,共同做好诉前调解和诉中调解,并对接好调解书的司法确认工作。四是加强与民政部门调解的对接,共同做好婚姻家庭纠纷在不同阶段的调解。对重大婚姻家庭纠纷个案,通过会办会、联席会等形式,增强调解力量,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社会效应。五是区、街道、社区分级分类处理婚调案件,视矛盾纠纷难易程度逐级介入调处,把婚姻家庭纠纷解决在基层。

  区妇联也在今年推进“一社区一社工”项目落地,开展龙华区妇联“家”门口、一站式、专业化的婚姻家庭社工服务模式,进一步扩充基层婚调队伍。现首批32名社工已分别在区妇联和6个街道开展工作,为全区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注入新的人员力量。同时,为提高婚调员的调解技能和法律素质,增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的能力,区妇联在与司法局的协调配合下定期开展婚调员业务培训和维权能力提升系列培训,为进一步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起到重要作用。

  专此函复。

深圳市龙华区群团工作部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