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深圳市龙华区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30298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日期:2023年11月21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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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晓云等九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公共租赁住房退房验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我局认真研读建议内容,代表们在保障房承租住户简化退房验收流程方面的提议是对我局工作的促进,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针对代表们提到的相关问题在此简要说明:首先,关于保障房配置少,各区筹建保障房是根据国家及省市政策及财政预算设置统一的交付标准,新近配租的部分房源增加了热水器、空调等设施。租户退房环节工作人员会向住户提供《龙华区公共住房退房管理作业指引》,指引中有具体的退房流程及办理时限等,工作人员也会现场解答住户疑问。我局公开联系电话、退房/维修电话,均能为住户给予相应咨询,无需多次到现场。

  (一)针对公共租赁房的管理办法明确退房验收细则,识别有利于入住的改造,建议该类改造可以保留。答复如下:

  退房验收要求一刀切的复原造成资源浪费事宜,因个人需求、审美差异大难以协调,住户自行增加的设备设施损坏的既不属于产权单位维修范围,也不属于住户自行维修范畴,责任难以界定,后续使用中产品维护保养得不到保障。我局将会在后续承租合同修订时探索保留部分对住户收益更大的设施,如定制衣柜等,并划分好维修责任。

  《龙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及《龙华区公共住房退房管理作业指引》已有明确、详细的说明。而对于改造,根据租赁合同附件二第三条第二点,“乙方入住人在承租期间禁止未经审核进行室内装修”。如放开改造,住户缺乏结构安全意识,更改房屋布局、破坏承重结构对建筑造成不可逆损坏,严重影响房屋使用寿命,监管难度极大。不建议允许住户自行改造。

  (二)给每一套公共租赁住房建立档案,记录该套房进行个性化改造,便于新的承租人选择。答复如下:

  因工程建设项目是按单位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建设期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记录均有档案;项目交付后配租、签约、续租、退租均记录在深圳市公共住房信息平台。运营阶段每户维修记录在区主管部门管理档案中有记载,龙华区目前已启用智慧住建平台,房屋维修勘察、预算、验收及结算均有记录可查。而一旦放开由住户自行改造,容易造成管理混乱,严重者可能危及房屋安全。因此不建议允许个性化改造。

  (三)针对建议住房建设局做好筹建、入住、退租等公共租赁房的全周期的管理细则,特别是后期的退租的标准及流程,更好地服务公共租赁房的市民需求的建议,答复如下:

  龙华区在保障房建设、运营都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包括《深圳市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配建管理办法》《深圳市龙华区公共租赁住房和人才住房分配与管理暂行办法(试行2021)》《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办法(试行)》等。我局在后续签约时将退房指引纳入合同内容,并进一步列明需要住户完善复原的细节,让住户提前有更多时间熟悉相关内容。

  近期市政府将发布实施的《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深圳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四个政府规章,对保障房规划、筹建、申报轮候、入住签约等事项均有明确规定,我局会在上述文件基础上按最新政策进行更新完善,更好地满足居民需求。

  此复。

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