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深圳市龙华区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30227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日期:2023年11月21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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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普亚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升新市民、青年人租房就业保障的建议收悉, 现答复如下:

  长期以来,龙华区一直高度重视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工作要求,全力推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率先探索城中村保障性住房规模化品质化改造提升,不断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供给和长租房的建设。

  一、针对加强对房屋租赁市场的规范管理建议,答复如下

  一是市主管部门正在修订《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增加了“房屋租赁”专章内容,将城中村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等房屋统一纳入房屋租赁管理体系,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租赁管理工作;二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监管局建成了龙华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二期), 主要涵盖公共信用数据管理、信用承诺、分级分类监管、信用预警、信用修复、信用承诺及异议申请等多项功能,形成“一个数据库+一个信用网两端两平台+一套支撑制度+N种信用应用”的信用基础生态,为全区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和开展信用服务提供有力支撑;三是市公安局龙华分局加强社会面治安管理,联合网格管理部门做好出租屋治安管理工作;四是市主管部门于8月3日发布了《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拟普惠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至月缴存额的80%,并重点加大对新市民、青年人、多子女家庭、承租公租房职工的支持力度。在深无房的新市民(非深圳户籍)、青年人(35周岁及以下)职工每月最高可按申请当月应缴存额全额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二、针对稳定住房租赁关系建议,答复如下

  一是为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行业规范中的优势作用,深圳市房屋租赁行业协会在依照法律规定前提下,成立了深圳市房屋租赁行业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市主管部门和市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开展房屋管理纠纷、物业纠纷的矛盾化解服务工作,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纠纷化解在基层、努力实现源头治理,充分发挥协会在行业纠纷的预防和矛盾化解过程中,规范企业经营行为,防控经营风险,服务全市经济发展;二是高度重视民生合理诉求,压减办理时间,千方百计为市民排忧解难。每周召开“@深圳-民意速办”专题会议,切实压缩民意速办件的签收、处置、办理、反馈和信息上录入等环节的时间,并实行归口管理、台账管理、全程跟踪督办管理、销号管理等程序,让百姓的“急难愁盼”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过程可感知、结果有反馈。三是开展住房租赁资金监管。督促住房租赁企业和商业银行落实责任,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租赁合同、机构备案网站明示监管专户。住房租赁企业单次收取承租人租金超过3个月或押金超过1个月,超过部分的资金由专户开立银行进行监管,或由住房租赁企业提供相应的银行保函进行担保。住房租赁企业在与承租人签订住房租赁合同前,应当向承租人书面告知有关资金监管、银行保函等规定, 以及押金、租金预付风险等,并由承租人签字确认。

  三、针对从“住有所居”到“住有宜居”建议,答复如下

  一是6月21日, 市住房和建设局已完成《深圳市城中村整治提升实施方案(2023—2025年)》第三轮征求意见,在2018—2020年三年综合治理基础上,逐步实现居住功能提升、产业形态优化、城市文明跃升,促进“城村一体”高质量发展。二是根据市、区政府工作部署,区住房和建设局会同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报送了民治街道东泉新村、南源新村、白石龙一区作为首批城中村整治提升试点名单,后续待市级方案印发后,将按要求制定相应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城中村整治提升工作。三是2020年以来,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结合城中村综合整治工作,在城中村公共广场或空地区域,投放的各类公益性体育设施达100余件(套),其中包含具有身体全功能训练与体质监测功能的室外智能健身设施和安装投放灵活占地面积小的健身路径、儿童娱乐设施、乒乓球台等小型体育设施,深受市民好评,有效满足居民体育需求,改善城中村居住环境。

  此函。

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