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深圳市龙华区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30287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日期:2023年11月21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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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吴丕双等16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要求物业设立快件临时存放周转作用的固定场所的建议收悉,针对建议二“住建部门要求保障房小区,指导建议龙华区内花园小区物业视快递量设立50~100平方米上述同样场所”的建议,答复如下:

  目前我区已入伙的住宅小区共214个,其中,区住房和建设局在管的政府投资建设保障房小区项目共5个。由于建设初期规划问题,可用地有限,5个保障房小区中仅龙塘居和龙和苑一楼设有架空层,龙塘居架空层已设立快递柜,龙和苑小区刚入伙,后续我局将积极考虑代表意见,结合既有住宅小区场地现状特点,探索住宅小区配套50~100平方米左右围闭非露天场所物业用作快递小哥临时存放理货及等待送上门用途的可行性,并在充分征求业主、住户意愿的前提下,稳步推进快递固定场所设立。对于住宅小区向相关审批单位提出固定场所设立申请的,我局将积极做好配合工作,解决居民的急难愁盼。

  此函。

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