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简化企业园区装修报批程序的建议(第20230236号)的答复函

来源: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日期:2023年11月21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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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惠茹等5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简化企业园区装修报批程序的建议(第20230236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督导各街道,收集梳理各街道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针对建议一:落实备案要求,简化审批手续

  企业装修一般是企业内部局部装修,装修作业并不复杂,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均可施工。建议严格落实备案要求,简化审批程序,减少企业装修升级“拦路虎”。答复如下:

  根据《深圳市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纳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纳管办法,小散工程实行安全生产备案服务制度,由所在街道办事处具体承担备案服务职责。区住房和建设局已督促各街道根据纳管办法优化小散备案服务,提倡“简备案,强监管”模式,在保障小散工程施工安全情况下,做到便民便企业。各街道已制定各自街道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纳管细则,统一资料清单,优化备案程序,在资料齐全下零星作业1个工作日、小散工程3个工作日、限额以上历史遗留二次装修5个工作日完成备案,同时我区已开发使用城市建设智能监管平台(小散工程信息管理系统),企业备案可通过网上办理,尽力减少企业装修升级的问题,助力企业升级发展。

  二、针对建议二:落实监管责任,做好企业装修安全指导

  有关单位应当把重点放在安全生产事前事中“双提醒”上,真正发挥有效作用。在装修备案登记时,提醒企业需要找到有资质的施工单位作业,避免安全生产事故;在企业装修期间,进行施工期间安全督查(检查有没有戴安全帽,上楼梯有没有佩戴安全绳,电焊要注意周边杂物等用电或高空作业注意事项),如果发现问题可以要求签署整改书,屡次不改者可以要求停工。答复如下:

  区住房和建设局多次发文督导要求各街道加强小散工程监管,落实监管责任。各街道受理装修备案登记时,已做到装修施工安全指导工作,要求企业邀请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及有资质的特种作业人员,向其发放《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工程安全风险告知书》,并督促其按照《安全生产检查要点》落实安全管理措施,严格落实企业装修安全指导工作。施工期间,街道常态化开展安全巡查工作,重点对用电设备、登高设备、机械设备、临边场所、施工防护措施、特种作业证等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告知项目负责人进行整改,并对工人进行宣导教育,提高安全意识,戴好安全帽等防护用品,对于项目第一次检查以宣导教育为主,对于多次检查发现安全隐患且不整改或整改不积极的项目,为保障项目及工人安全会采取要求停工措施。

  三、针对建议三:落实柔性执法,杜绝执法部门交叉、反复检查

  在装修施工期间,强化执法部门与园区或物业管理部门沟通交流,避免多部门反复检查,让企业安心发展。确实有必要去指导的,可安排企业进行施工安全培训。答复如下:

  安全生产责任重大涉及各职能部门较多,我区对小散工程施行分级分类共管共巡机制,区安委办、区住房和建设局、街道城建部门、街道执法部门、社区均有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针对项目较大安全隐患较多的项目,巡查频次相对较多,但也存在各方沟通联络机制欠缺,存在某一时间段检查部分项目频次较高,区住房和建设局已要求各街道加强沟通、通过智能监管平台进行巡查能了解具体项目的巡查记录,避免部分项目出现反复检查;我局和各街道也定期组织了小散工程施工安全培训,同时开展了送安全教育进工地的培训活动,让施工企业和工人规范作业施工,项目能规范管理和安全作业施工,监管人员检查巡查频次减少,尽力减少对企业和工人的影响。

  此复。

  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