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对龙华区第二届三次政协会议第2023118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日期:2023年11月27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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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对龙华区第二届三次政协会议第2023118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陈海彬委员:

  《关于坚持高质量供给,全面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的提案》收悉,现就提案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办理结果清单

建议

  严控区内厂房物业租金的非理性上涨。关于“严控区内厂房物业租金的非理性上涨,出台文件禁止超短租、违反合同驱赶承租企业等行为”的建议。

当年完成事项

  为有效解决产业用房市场租金非理性上涨的问题,我区通过加强租赁价格引导、实施租赁公示制度、加强行业主体备案、推行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等措施进一步规范产业用房租赁行为。一是根据市主管部门发布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参考价格(含产业园区及其配套宿舍),引导区属国有、集体企业以及享受财政奖补政策的产业用房租金价格不高于最近年度公布的区产业用房租金参考价格,引导其他各类产业用房租赁当事人合理约定符合自身实际的租金。二是继续落实产业用房租赁公示制度,有针对性开展督导工作,督促出租人及时更新参考租金、收费事项等收费信息内容,并根据投诉情况,整治违法违规租赁行为。三是强化行业主体监管。已建立租赁企业主体备案制度,明确租赁企业备案条件和流程,从事租赁业务的商事主体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备案手续。截至目前,已备案的产业用房租赁企业有39家。四是推广使用产业用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示范合同文本明确了单个产业用房租赁合同期限原则上不得少于1年、租赁期限内出租方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套内建设面积、公摊面积、合同期内租金递增等条款,维护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每年印制一批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投放至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供租赁当事人免费使用,引导租赁当事人使用市主管部门制定的产业用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当年推动工作


明年待落实事项


不能采纳原因


  补充说明(办理过程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专此复函。

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3816

  办理实效评估类别

  ___A___类

  (A类:提案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B类:提案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准备解决;C类:提案所提问题因受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以后研究解决;D类:留作参考。)

联系人

廖工

联系电话

0755-83728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