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湖街道办事处关于深圳市龙华区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30334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龙华区观湖街道办事处 日期:2024年01月10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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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娟(等5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观湖街道润城社区未移交道路(碧和路)交通安全环境与明确管养主体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针对“未完成移交之前各单位需要明确管养的责任主体问题”的建议,答复如下:

  碧和路目前属于无管养单位道路,区道路移交专班正在逐步明确道路管养责任主体单位。观湖街道正计划对辖区无管养责任单位道路进行隐患排查,针对道路较为严重的隐患进行整治修复,完善道路基础设施,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目前观湖街道正会同相关部门一起梳理道路移交管养所需经费,待财政拨款后,统一对辖区未移交道路相关交通设施进行整体改善。

  (二)针对“尽快完成移交手续,明确管养主体”的建议,答复如下:

  观湖街道已与区移交专班加强沟通,逐步明确道路管养主体,完成辖区道路移交。

  (三)针对“一体化、全方位改善交通安全环境”的建议,答复如下:

  观湖街道将联合交警中队对碧和路进行隐患排查与整治。针对道路交通标识缺失,进一步做全面排查与梳理。完善交通安全标识时,涉及占道施工事项,龙华交警大队也将全力支持。

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办事处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