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治街道办事处关于深圳市龙华区一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12133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办 日期:2021年08月04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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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晶枫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街道高度重视电动自行车用电安全工作,并把此项工作列为街道2021年度消防安全管理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明确要求以社区属地管理为主体,行业主管部门技术业务指导的方式,全力推进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
  一、针对充分利用闲置的集体用地或国有用地集中建设充电棚建议,答复如下:
  为切实解决居民电动自行车的充电需求,我街道充分利用辖区内闲置的集体用地或公共区域,采取由消防主管部门牵头,社区具体落实场地选址及布点的模式,大力推广安装建设。目前,全街道12个社区先后完成充电桩(柜)建设403处,可同时容纳充电口5578个(其中充电柜557个,充电口2195个;充电桩667个,充电口3383个),运营品牌有小绿人、小兔充电、好易充、德力西、云蜘蛛、猛犸充电、昊宇天弛、骑士换电等40多家运营企业。并对每一处充电桩(柜)点配备足够灭火器材,有条件的设置消火栓或消防卷盘和遮雨棚、24小时视频监控,张贴了充电桩的使用操作说明、风险提示、安全管理责任人、维护人员及紧急联系电话等信息。社区工作站或物业管理公司均与运营企业签订《民治街道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柜)运营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双方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二、针对政策上鼓励业主利用自身的出租屋巷道建一些充电桩,由消防安全主管部门进行安全指导并要求规范安装,由各城中村的物业公司进行统一规范管理,这样业主规避了消防安全责任后会大大提高室外安装充电桩的积极性建议,答复如下:
  根据《深圳市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棚)工程技术规程》(SJG39-2017)规定,按照《建筑防火规范》防火间距要求,设置充电桩棚应与民用建筑保持一定防火间距,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其充电桩棚与民用建筑至少保持6米的防火间距。由于城中村出租屋大部分的防火间距未能达到安全要求,出于火灾风险考虑,大部分业主不愿意安装;如政府层面鼓励业主利用巷道自主安装,如充电桩发生火灾势必会威胁出租屋的安全,火灾风险性更高,不宜推广。
  三、针对在物业管理非常成熟的小区,可由物业公司牵头在每栋出租屋相应位置建设充电桩,最后由物业公司统筹管理建议,答复如下:
  当前,随着电动自行车数量不断增加,我街道始终把推进充电桩建设作为一项基础工作来抓,明确要求各社区结合区域电动自行车充电的实际需求,充分利用可安装布点的空间,以物业公司为牵头单位,积极引进具有运营资质且服务质量好的运营商,安装充电桩(柜)建设。目前,街道66个花园小区、城中村物业管理处积极响应,对物业管辖区域内已或即将建设的充电桩统一纳入物业的日常管理,明确了充营企业和物业管理的双方责任,确保了充电桩(柜)消防安全管理实效性和常态化有效监督。
  同时,我街道始终保持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入室停放、充电等违法行为治理的高压态势,建立每周三“消防夜查”联合行动机制,以城中村出租屋、“三小”场领域为重点对象,组织公安派出所、市场监督、消防、社区工作站等部门力量开展违规乱象整治,对不安全用电行为均采取暂扣等强制措施予以清理,通过严管严控手段,坚决杜绝电动自行车私拉电线“飞线”充电、室内充电行为,不断规范辖区电动自行车的安全管理,严防火灾事故。
  特此函达。

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办事处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