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关于深圳市龙华区一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12009号建议答复意见的函

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日期:2021年08月11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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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杨忠等9位代表:

  你们在深圳市龙华区一届人大六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推进石皮山文化公园项目建设的建议》(建议第20212009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就涉及我局事项答复如下:

  一、关于解决占用林地问题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属于依申请事项,经查,截至目前暂无相关单位与我局对接石皮山文化公园建设项目使用林地事宜。此前我局已对此类项目指定专人提供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服务,待相关建设单位与我局对接该项目后,我局将积极配合对该项目使用林地申报事宜予以指导,并加快审核审批。

  二、关于解决建设用地指标问题

  2016年2月,该项目取得《龙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明确龙华新区2016年政府投资项目立项有关工作的通知》(深龙华发财〔2016〕178号),文中明确: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绿化、园建、园林小品、康体设施、排水工程、电力工程等。2017年2月10日我局已核发该项目选址意见书深规土选LA-2017-0010号和预审复函(深规土龙华函〔2017〕145号),核定用地面积为1308771.67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公园用地,用地单位为深圳市龙华区城市管理局。

  根据2020年3月13日印发的《深圳市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工作规则》(深规划资源发〔2020〕13号)中相关规定,对于公园绿地、水库水面、河流水面、湖泊水面、护坡等不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且以划定管理范围线方式委托相关部门管理的项目,项目单位可根据实际需求,向我局咨询管理范围内规划用地相关情况,我局将积极服务参照本事项规定,按程序办理管理范围线报批手续。项目管理范围线中涉及永久新增建设用地的,应按程序办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最后,感谢您们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函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