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湖街道办事处关于深圳市龙华区一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12133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龙华区观湖街道办事处 日期:2021年08月25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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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晶枫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针对“充分利用闲置的集体用地或国有用地集中建设充电棚”的建议,答复如下:

  目前,我街道以城中村、住宅小区和工业园区为重点推广建设安装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和停车棚。累计已完成建设停车棚65个,电动自行车充电桩323套,充电插口数量共3528个;充电柜数量14处,充电插口数量共371个;配备灭火球等消防设施数量184个。

  现我街道辖区7个社区工作站利用城中村改造及民生微实事的方式,加快充电棚的推广安装。目前,第一季度民生微实事共申请安装了31套充电棚,第二季度正在申请民生微实事的充电棚共有61套。同时,龙华消防大队正在组织研究撰写充电桩、充电棚等规范性建设指导文件,为避免重复建设或建设条件不达标,下一步,我街道将按照龙华消防大队下发的具体指导文件开展充电棚建设工作。

  (二)针对第二点及第三点鼓励业主及物业公司建设充电桩的建议,答复如下:

  自2021年1月开始,为了加快充电桩的推进工作,我街道多次组织各社区工作站、股份合作公司及物业公司代表召开充电桩推进工作会议,经与龙华消防大队沟通,目前龙华消防大队正在组织研究撰写充电桩、充电棚等规范性建设指导文件,待该文件下发后,我街道将把该规范性建设指导文件下发至各物业及业主,大力推进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设备的安装。

  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办事处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