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深圳市龙华区一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12092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日期:2021年09月10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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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书源(等15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城中村物业管理助力环境卫生改善和指数测评提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城中村物业管理基本情况

  2018年,我局牵头制定了《龙华区推进城中村专业物业管理全覆盖实施方案(2018-2020年)》及系列指导文本,明确了城中村专业物业管理需达到有物业管理内部制度、有物业管理规约、有围合管理、有治安巡逻、有清扫保洁等“十个有”的标准,围绕城中村综合治理三年计划,按照“因地制宜,先易后难,多种模式,逐个推进”的思路,逐步推进城中村专业物业管理全覆盖工作。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区372个城中村中已全部达到专业物业管理标准。

  二、办理提案的过程

  (一)实施“科技+物理”围合,打造物业管理基础。制定《龙华区城中村小区围合建设工作方案》,推动由区政府投资接近2亿元开展围合建设工作,全面加强城中村小区规范管理,以推动城中村小区围合建设为突破口,因地制宜,对不同城中村采取综合围合、物理围合、科技围合等不同方案,确保围得住、管得好。

  (二)大力推动“城市管家”试点工作。结合龙华区城中村“六治”试点工作,率先在六个街道开展试点工作,把城中村公共空间与公共资源整体作为一个管理对象,引入高水平专业物业公司统一管理,坚持党建引领,下沉资源力量,发挥科技赋能优势,推动“城市管家”协助党委政府开展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的管理服务。

  (三)逐步完善物业管理发展的政策体系。把城中村物业管理提升到基层治理的高度,结合区委组织部《龙华区城中村小区围合建设工作方案》和《龙华区“城市管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研究制定推进城中村专业物业管理工作相关政策。

  三、答复提案相关建议

  (一)针对提案“制定城中村管理规范”的建议,答复如下:

  1.我局已研究制定《龙华区城中村小区物业管理分级服务指导标准》《龙华区城中村小区物业管理大会和理事会指导规则》《龙华区城中村小区管理规约指导文本》等六大指导文件,创设城中村物业管理健康发展的制度环境。2020年4月17日印发的《深圳市城市环境品质提升行动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明确我市“城中村”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指导标准的通知》已经明确城中村按照0.6-1.3 元/平方米·月(不含电梯运行维护费)收取物业费。

  2.我局已结合区委组织部制定的“城市管家”方案制定《龙华区关于促进城中村专业物业管理发展的指导意见(暂行)》,拟按照“政府与市场相结合”的思路推进城中村小区规范化管理工作,逐步建立起以市场运作为主的城中村物业管理长效机制。

  (二)针对提案“帮扶股份公司全新引入专业物业管理团队或聘请专业顾问团队”的建议,答复如下:

  1.我局已制定《龙华区关于促进城中村专业物业管理发展的指导意见(暂行)》初稿,拟逐步建立起以市场运作为主的城中村物业管理长效机制。一是完善城中村物业管理引进和退出制度,明确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要求、提出专业化管理模式和专业顾问模式。二是采取强有力措施促进城中村物业管理收费指导标准落地。目前,各街道正在积极探索引进优秀物业管理企业进驻城中村进行管理。

  2.大力推动“城市管家”试点工作。为把城中村公共空间与公共资源整体作为一个管理对象,引入高水平专业物业公司统一管理,坚持党建引领,下沉资源力量,发挥科技赋能优势,推动“城市管家”协助党委政府开展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的管理服务。“城市管家”模式探索在全区选择若干个片区试行,结合龙华区城中村“六治”试点工作,率先在大浪街道全街道及观湖街道马坜新村、民治街道松仔园村、龙华街道上油松村、福城街道章阁新村、观澜街道陂老村等试点。通过创新环境卫生整治及城中村治理模式,旨在打破碎片化、粗放式管理导致的业务分割、各自为政、多头多层管理、难以统筹的局面,辖区内城中村实现“五个一”目标,即建立一套共治模式、形成一套管理体系、探索一套技术方案、创建一个文化主题和打造一个服务品牌,实现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打造整洁有序的龙华风貌。

  (三)针对提案“出台城中村物业管理服务考核奖补制度”的建议,答复如下:

  2020年,我局已经制定《深圳市龙华区城中村专业物业管理覆盖率考核验收工作方案》,根据文件要求,邀请专业的第三方考评机构,会同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组成现场考核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实地检查的方式对各街道办上报的优秀城中村物业项目进行考评。通过规范物业管理,建立物业行业“红黑榜”,对龙华区城中村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考核排名,表彰35个城中村,建立城中村物业管理考核制度,奖励区内行业领头羊,增强考核激励措施,助推城中村物业管理水平提升。2021年,我局已起草《2021年龙华区城中村专业物业管理评价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征求各单位意见,区财政局建议我局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办发〔2018〕69号)等有关评比表彰文件要求处理。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县区级部门无权设置行业评比活动,不能向集体发放奖金,因此该项工作不再开展。

  此函。

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