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触这里
关闭目录

龙华街道办事处关于深圳市龙华区一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12133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龙华街道办事处日期:2021年09月13日 【 字体: 打印打印

张晶枫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针对建议一,为切实解决居民电动自行车的充电需求,我街道已对辖区城中村空置地块进行实地考察,在确保充电桩建设场地满足消防安全标准的情况下,积极引导各社区大力推进充电桩的建设工作。截至目前,我街道在城中村、住宅小区等场所新增充电点488个、充电桩1072台、充电插头9487个,充电柜255台、充电格2064个。我街道今年将在辖区至少增加1万个充电桩和3万个充电插口,进一步缓解辖区居民电动自行车充电难的问题。

  (二)针对建议二,经了解,近期,区应急管理部门将出台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的指导性文件,为龙华区城中村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提供建设标准,原则上要求每栋符合要求的出租屋楼下都要安装充电桩。我街道将严格落实好相关文件精神,协助业主配合做好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工作。

  (三)针对建议三,我街道已将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列为街道全年重点工作。各社区确定好安装布点的场地,引导小区物业公司引进具有运营资质且服务质量好的运营商,对充电桩进行安装及维护。2021年以来,我街道已协助17个住宅小区物业公司建设充电桩35台、充电插头406个,充电柜6处、充电格54个。同时,为规范辖区电动自行车用电行为,我街道每周四开展消防夜查专项整治行动,街道、社区、股份合作公司三级联动,践行“一线工作法”,对城中村巷道、出租屋等区域进行检查,对私拉电线、“飞线”以及室内充电等行为及时发现和制止,杜绝电动自行车上楼、堵塞消防通道等行为,不断规范辖区电动自行车的安全管理,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特致此函。

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办事处

2021年5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