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街道办事处关于深圳市龙华区政协一届五次会议第2021094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龙华街道办事处 日期:2021年09月13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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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王鹏翥、王双魁、陈仲平、王行柱、李佳锡、谢建中、曾运建、左灿、徐红丽、谭志军委员:

  各位提出的《关于激发居民群众自治热情,促进居民群众在“城中村”综合整治中主动参与、主动管理、主动服务、主动监督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合理划分政府和居民自治事权”建议的答复

  (一)建立健全城中村日常管理机制。城管执法部门继续抓好城中村垃圾分类、文明养犬、“六乱一超”等执法工作,持续加大整治力度,形成严管严治的工作氛围,把城中村市容环境卫生品质管理作为常态化工作,全面提升城中村精细化管理水平。城建部门积极推动物业引进、规范管理相关工作。股份公司积极参与、配合开展社会治安、环境卫生、公配设施、旧村围合、消防安全、管道整治、疫情防控和灾害防范等各类管理工作。

  (二)构建城中村管理执法标准体系,提升城中村治理现代化水平。通过使用基层治理平台、网格信息采集系统等手段,提高隐患采集处置效率,深入开展出租屋分类分级管理“3.0+”模式,落实扫楼排雷行动,进一步实现管理精细化、精准化。截至目前,已完成63个城中村2489套视频门禁建设并投入使用。

  (三)鼓励社会参与,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格局。积极引导广大市民理解和支持城中村规范化管理和综合整治工作,建立和组织发动楼栋长机制,当前已设置楼栋长联合会1个,楼栋长服务站11个,发动配备楼栋长5386人;建成全区首个共治中心平台,推广“租客联盟”“一呼百应”“产业工人参与型治理”等群防群治模式,完善共治架构,健全自治网络。常态化组织开展联防联控、志愿服务、公益课堂、法律讲座等活动。截至目前,街道辖区已培育74家社会组织,并引导社会组织引领辖区居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营造共建共治共享氛围。

  (四)推动居民自治,保障居民参与城中村整治。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原农村城市化社区物业管理自治机构成立和运作的具体办法,由区人民政府制定。”待龙华区人民政府出台自治机构成立及运作办法后,我街道将按照要求,积极推动城中村成立自治组织,充分发挥居民自治作用,切实保障居民在“城中村”综合整治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每周集中清理城中村卫生死角,让城中村整体环境更加宜居。通过实施“环境长”和“清洁日”制度,建立城中村市容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村村有人管、遇事有人协调。一是开展好每周五城中村“环境清洁日”活动,组织发动党员干部、社区居民、志愿者等开展区域内全覆盖式大扫除活动,全民参与环境整治,集中清理卫生死角。二是继续落实城中村“环境长”制度,对照职责清单,每周对环境长发现的环境卫生和市容秩序突出问题,立行立改,破解反复回潮难题。三是发挥“环境长工作台”示范交流作用,“环境长”借助平台打卡每周城中村清洁日活动,各社区坚持抓短板和树样板,确保城中村市容环境综合治理成果长期巩固。

  二、关于“积极搭建居民自治平台”建议的答复

  发挥社区优势,提升市民自治热情。发动楼栋长、工商门店老板、辖区居民义工等,在城中村综合治理推进过程中,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搭建共治平台,促进居民群众主动参与、共同监督。充分发挥居民议事会作用,实现居民议事会运行常态化。按照《龙华区关于进一步推动构建“红色网格”的工作方案》要求,以网格党建为抓手,积极整合各类资源,组建包括社区在职党员、基础网格员、“两新”组织党员、工会会员、妇联会员、共青团员、楼栋长、社区志愿者、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等在内的8个“红色网格”队伍,充分发挥党建指导员、群众服务员、社区议事员的“三员作用”,为居民提供细致周到、快速高效、热心贴心的走心服务,切实为群众解决急、盼、愁问题。

  三、关于“探索推行激励与约束并举的居民自治方式”建议的答复

  (一)落实“三包”责任,让市民树立主人翁的意识。一是制作门前三包责任书牌子13900份,由社区工作站组织与商家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确保签订率达100%,引导商家做好门店门前地面、立面、市政公用设施等的保洁,主动制止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以及门前乱摆卖、超线经营等“六乱一超”行为,同时保护、管理好门前树木花草和绿地等。二是建立健全“门前三包”责任履行评价体系,建立未履行责任提醒警示制度,对拒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的,依法实施处罚。

  (二)加强垃圾分类投放点的建设与管理。对新建的404个垃圾分类投放点的密闭箱进行改造,加装轻便脚踏装置,便于市民投放生活垃圾。加强垃圾分类投放点的日常管理,加大擦洗和垃圾清运的频次,确保垃圾分类投放点干净整洁。印制垃圾分类宣传册,尽量统筹社会各类资源,完善城中村垃圾分类志愿者、楼栋长、网格员“三支力量”,开展入户宣传指导,让每家每户知晓垃圾分类。

  (三)规范完善社区民约、村规民约,树立文明新风。将垃圾分类收集、节约用水、环境卫生、文明社区创建等纳入社区民约、村规民约内容,将遵守执行民约,纳入评优评先等活动,充分调动居民群众的积极性,形成我遵守、我践行的良好社会氛围。对违反社区民约、村规民约的情形,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公示通报、适当惩戒,同时在评优评先、诚信评级等方面予以约束,督促纠正,以此调动居民自觉遵守社区民约、村规民约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四、关于“鼓励多方支持提升居民家园意识”建议的答复

  强化教育宣传,提高居民环境保护意识。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和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在11个社区工作站新建专用宣传栏进行宣传,在城中村人流密集区域开展设点宣传、结合垃圾分类上门宣传、利用自媒体、报刊宣传等方式广泛宣传,加强对居民公德意识的宣传引导,鼓励多方力量投身美丽家园建设,让广大居民更加理解、支持、爱护城中村环境卫生,自觉参与城市管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专此函复。

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办事处

202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