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深圳市龙华区一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12023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日期:2021年09月14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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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娟(等11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小区电梯间广告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过程

  关于加强小区电梯间广告管理的建议可划分为加强小区电梯广告内容管理和加强广告收益管理两项内容。根据职责分工,区政府安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监管局负责处理关于广告内容管理的建议;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处理广告收益的建议。为落实该人大建议,整治小区电梯间广告问题,区住房建设局开展日常巡查行动,同时出台了相关文件牵头组织整治行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监管局也计划了相关整治行动。

  二、办理情况

  (一)针对“广告的收益支出账目要明细、公开,不能侵害小区居民的利益”的建议,答复如下:

  2021年3月31日,我局印发了《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电梯广告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电梯广告通知”)牵头组织整治违规处置电梯广告收益的问题,明确了三点:1.广告收益的分配比例和用途应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或依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执行;2.电梯广告收入作为全体业主共有收益,在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物业管理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应将广告收入存入业主共有资金共管账户,依照《业主共有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和小区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使用;3.物业服务企业及其工作人员擅自利用电梯及其他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并占有其相应收益的行为,我局将按照《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

  2021年2月7日,我局印发了《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设业主共有资金账户和规范业主共有资金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共有资金通知”),牵头组织各物业公司开设业主共有资金账户,督促各物业公司按照规定缴存、使用业主公共收益,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做到收支明细清楚,按时公开收支情况。

  (二)针对“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在选择电梯间广告乃至小区其他地方的广告时,一定要听取业主、业主委员会的意见,不能擅自做主”的建议,答复如下:

  我局《电梯广告通知》已经明确,广告发布单位或物业管理企业应就是否同意发布电梯广告及广告发布的位置和形式等事项征得业主大会或经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的同意,并在小区内公示征求广大业主的意见。2019年,针对七里香榭、丰泽湖山庄两个小区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擅自引入广告商在小区开展广告经营的行为,我局对涉案的10个业委会成员作出了行政处罚。

  (三)针对“对于小区内有声广告的音量大小、带灯光的广告牌的亮度等须进行严格控制,避免扰民现象的出现”的建议,答复如下:

  我局自2017年起就建立了住宅区小区巡查制度,每年聘请专业机构对住宅小区内的安全问题、不文明现象、管理问题进行纠正。2020年,我局出动1647人次,共排查小区合计725个(含复查),排查出问题3324个,下发整改通知书197份;2021年1月份至今,出动358人次,共排查小区合计133个(含复查),排查出问题863个,下发整改通知书17份。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对电梯广告扰民现象的巡查和整治。

  (四)针对“避免出现内容低俗不健康的广告”的建议,答复如下:

  我局《电梯广告通知》已经明确,电梯广告的发布人必须持有广告发布的相应资格,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不得发布内容不健康、格调低下的电梯广告;严格要求各街道办城建科(物业办)加强物业管理区域电梯广告排查整治,一旦发现内容不健康、格调低下的电梯广告及时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联系广告经营方整改,并报告市场监督部门。

  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管理局反馈,其作为商业广告内容的监督管理部门,主要通过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双随机”抽查等工作加强对电梯广告内容的监督管理。2020年,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管理局开展电梯广告监管巡查61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92人次,检查电梯广告864个次,立案1宗,罚没2.66万元。近期将出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监管局开展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把加强电梯广告排查整治工作纳入重点工作内容,对违法违规发布电梯广告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对于广告内容涉及导向问题、政治敏感性问题、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问题,或者含有低俗、庸俗、媚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等内容的,将依法从严查处,及时消除违法广告的不良影响。

  此函。

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