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卫生健康局关于深圳市龙华区一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12116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龙华区卫生健康局 日期:2021年10月12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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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杨锦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建设福城街道章阁社区医院的建议》(第2021211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章阁社康中心基本情况

  龙华区中心医院章阁社康中心(以下简称“章阁社康中心”)位于福城街道志扬时代广场二楼,业务用房面积共约4500平方米,其中约2100平方米业务用房刚完成升级改造,改造后的社康中心环境明显提升,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剩余未改造的2400平方米用房正统筹考虑其它用途。

  二、针对“关于推进建设福城街道章阁社区医院的建议”

  社区医院建设对场地有严格要求。经现场考察研究,拟选址地福城街道志扬时代广场二楼不适宜建设社区医院,理由如下:

  (一)不符合环评要求,无法设置医院污水处理系统。根据《医院污水处理设计规范》,污水处理系统应与病房、居民区等建筑物保持一定的距离,并需设置隔离带。该物业位于二楼,一楼大部分为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区工作站办公用房,小部分为临街用房及商铺,三楼及以上为富士康宿舍区,楼上楼下均系人群密集场所,无法与居民区保持距离。同时,该建筑物四周均为市政道路及其他建筑,无法在该区域设置污水处理池。综上,拟选址不符合设置污水处理系统的要求。

  (二)房屋结构不合理,不具备急诊科设置条件。社区医院急诊科应设在患者可迅速到达的区域,拟选址地位于二楼的位置,受楼层条件限制,急诊患者紧急到社区医院抢救时,必须通过乘坐垂直电梯或走楼梯方可到达,影响患者抢救时机,不符合社区医院设置标准。

  综上,我局将综合章阁社区居民群众医疗卫生需求,积极与福城街道办、章阁社区工作站沟通协调,研究制定符合实际、契合规划、群众认可的方案,进一步优化提升章阁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切实增强群众健康获得感。

  深圳市龙华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