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关于深圳市龙华区政协一届五次会议第2021134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龙华区教育局 日期:2021年12月30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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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樊光合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增设公办幼儿园园长、副园长事业编制,促进学前教育的高质量发展的提案已收悉,樊委员站在高远的公办学前教育发展视角提出此提案,我局代表广大公办学前教育工作者向您表示感谢。区教育局对建议内容进行了充分研讨,现答复如下:

  一、龙华区公办园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我区共有公办幼儿园132所,其中公办幼教集团7个,涵盖龙华区各街道。公办在园幼儿4.2万人,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51.2%,普惠性幼儿园204所,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84.6%。

  二、龙华区公办园人员管理基本思路

  (一)夯实综合保障

  我区进一步夯实公办幼儿园综合保障,以“三个强化”保障公办幼儿园提质发展。一是强化体制保障,实施“法人治理”改革,以公办中小学办园、集团化办园两种法人治理模式管理转型公办幼儿园,已为133所转型公办幼儿园配备了105名公办学校在编在岗中层干部及6名幼教集团园园长担任法定代表人、理事长,切实把好公办幼儿园人、财、物关。二是强化经费保障,制定《龙华区公办幼儿园教职工薪酬指引》,保障公办幼儿园教职工薪酬待遇不低于深圳市标准。三是强化人才保障,实行公办幼儿园园长、副园长及会计等关键岗位“区管校聘”,由区教育局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已为公办幼儿园配备近百名园长、百余名副园长和会计。

  (二)强化常规管理

  我区进一步加大公办幼儿园人事管理力度,以“六个规范”实现公办幼儿园党建、人事、财务、招生、招标、安全等对口管理。一是规范党建管理,将公办幼儿园党员纳入托管学校统一管理,“三重一大”事项须经托管学校党组织会议审议决定。二是规范人事管理,制定《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下属公办幼儿园法定代表人聘任管理方案》、《龙华区公办幼儿园工作人员请(休)假制度》、《深圳市龙华区公办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下属公办幼儿园命名规则》、《龙华区教育局下属公办幼儿园中层行政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龙华区公办幼教集团管理暂行办法》等多项人事管理制度,规范公办幼儿园人事管理,创新工作思路,实现公办幼儿园人事管理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三是规范财务管理,健全监管机制,出台《龙华区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由区会计核算中心进行集中核算,同时公办幼儿园均建立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把控公办幼儿园系统管理风险,区教育局根据审计制度规定,每年审计公办幼儿园的资金使用情况。

  三、针对提案的具体建议回复

  (一)针对“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的改革创新发展,统筹考虑公办幼儿园的规模建设及内涵发展”的建议,答复如下:

  人才的培养、引进和稳定需要遵循学前教育规律,这也是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龙华区教育局和龙华区教科院自成立以来,便着力于学前教育方面的发展。从过去全区3所公办园数量增加至133所公办园,200所普惠性幼儿园,未来5年规划建设66所公办园,从数量满足了更多家庭孩子入学的需要,让家长们有更多机会选择到更加普惠、更加规范的幼儿园。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鉴于我区学前教育已超额完成“5080计划”,从外延式的规模扩张之路转向内涵式的质量建设之路势在必行。

  因此,我局在 2021年1月的会议中提出了“十大行动计划”。其中一项是“学前教育提质行动计划”,以“优质普惠、多元高端”为理念,探索教育机制体制改革的路径,打通幼小衔接,促进学前教育规范有序发展,以期全面提高保教质量。

  (二)针对“遵循学前教育规律,改变当前委托公办学校对公办幼儿园进行管理的模式,适当增加公办幼儿园的人员编制数量,将各公办幼儿园的园长、副园长设为事业编制,并由园长担任幼儿园的法人,实行法人负责制的公办幼儿园的管理模式”的建议,答复如下:

  1.大规模引进人才弥补断层缺口。2020年6月至今,我局通过内部选拔和社会招聘,共招聘公办幼儿园园长77名、副园长128名;2021年5月前往湖北、湖南等地通过“校招”,引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本科生169余名,同时通过“种子计划”集聚人才、善用人才、留用人才吸引更多的好苗子来服务龙华幼教,截至目前,全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幼儿园在职教师共有40余名。这从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人才断层”现象,为后续培养优秀的本土园长、副园长提供了一定的规模人才基础。

  2.人员短缺现象一定时期内仍然存在。必须认识到,公办幼儿园短期内数量骤增也给人事工作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如目前全区的园长岗位仍存在一定的缺口,其他岗位人员也存有不足,故2021年 7月,我局的社招中提供的岗位缺口高达800余个。

  3.增设编制的条件尚不成熟。一是在前期,区教育局已多次与市教育局、区委区政府、区委组织部等上级部门请示汇报公办幼儿园增加编制的相关情况,在目前阶段,深圳市公办幼儿园增加编制的文件和政策均未出台,上级编制政策只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深圳市各区政府对于公办幼儿园设立二类事业单位的批复为:不纳入机构编制核定范围,不定级别、不定编制,日常管理由区教育局负责,实行“法人治理、以事定费”的管理模式,经费来源为财政资助。二是目前龙华区学前教育全年投入财政资金超15亿元,并将持续保持高幅度增长。按照定额生均拨款到相应的各个幼儿园,公办园教职工普涨工资之后,大部分拨款都用于人员经费,大量“转、租、借”幼儿园需要投入大笔财政资金才能顺利开园,“民转公”的转型园又存在着大量维修、改造和硬件升级的历史遗留任务。故现阶段尚未达到具备增设编制的成熟条件。

  (三)关于“公办幼儿园园长未取得事业编制,身份归属感不强,工作积极性未得到最大程度激活”的建议,答复如下:

  1.为增强龙华区学前教育工作者的归属感、激发其能动力与潜能,除大幅提高人员待遇之外,我局还采取着以下举措:一是全覆盖、无死角的教研培训(园长精品培训、教学园长培训、研究生小组研修、骨干教师培训和新教师培训等);二是组织各类幼儿园专任教师比赛,充分发掘人才潜能;三是鼓励幼儿教师学历提升;四是挖掘本土幼教潜力,打造适宜性园本课程,提升园长的课程领导力;五是打造人才平台,如男教师联盟、学前硕士研究生工作站,推进学区兼职教研员选聘计划;六是下一步将开展公办幼儿园“未来教育家”及名师工程,为公办幼儿园老师的成长搭建平台。

  2.幼教工作者的编制不应仅仅按照岗位来设置,而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唯才是举的原则。因此,即使有编制也应兼顾各层各类岗位的公平与协调问题。如现阶段在公办幼儿园进一步人为制造编制内和编制外的不平等,并不利于整个公办幼儿园生态的良性平衡。

  (四)关于进一步厘清公办幼儿园与中小学校的关系,切实减轻各公办中小学校的责任与负担,使相关教师能全身心投入到教育教学工作中,促进龙华中小学教育的高质量发展,实现“学有优教”的建议,答复如下:

  1.公办幼儿园数量骤增,均有转型、新建幼儿园,管理难度大。幼儿园的管理、教职工队伍建设亦需要时间来锻造打磨和沉淀,这是一个必经的过程,需要一定的时间。为尽快实现公办园规范化,采取公办学校对公办幼儿园进行管理的模式,在公办学校全力支持下,公办幼儿园逐步走向正轨。这是现阶段的不二之选,应充分肯定其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2.当前教育部高度重视幼小衔接,提出幼小衔接不仅是幼儿园的事,更是小学的义务和责任。公办学校对公办幼儿园进行管理的同时,能深入学前教育,真正了解学前教育,幼小衔接会更加科学,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双向衔接”。逐步实现我局构建的K12贯通培养体系,通过探索教育机制体制改革的路径,打通幼小、小初、初高、高大衔接。

  3.龙华区公办中小学教育的高质量发展,实现“学有优教”,其根基在于“幼有善育”。我局已鼓励公办幼儿园理事长自愿考取园长资格证并报销全部费用,区教科院也针对理事长组织了各类业务培训和教研活动,相信在教育共同体的努力下,能尽快熟悉幼儿教育规律,克服专业上的困难。

  非常感谢樊委员对我区公办学前教育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继续努力争取,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反馈公办幼儿园增加编制的意见,愿龙华区公办学校校长、理事长及园长齐心协力,一起为龙华公办学前教育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