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深圳市龙华区政协一届五次会议第2021066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深圳市龙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日期:2022年01月05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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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李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大浪石凹填埋场土地价值,构筑生命景观的提案收悉,经核实,提案所述“大浪石凹填埋场”实为过桥窝垃圾填埋场,现结合过桥窝垃圾填埋场实际情况,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过桥窝垃圾填埋场基本情况

  过桥窝垃圾填埋场为简易垃圾填埋场,位于大浪街道罗泰路东侧,南临沈海高速公路,法定图则编号04-06(U5),用地性质为环境卫生设施用地,用地面积82338㎡,垃圾填埋库区容量约为80万吨。2005年,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完成封场工程建设,于2012年11月移交我局管养。

  二、过桥窝垃圾填埋管养与设施建设情况

  (一)我局按规定委托专业单位持续开展维护管养、环境监测评估、变形监测、管养监管、地下水检测等工作,目前过桥窝垃圾填埋场生态状况良好,植物长势较好。

  (二)我局于2018年开展过桥窝垃圾填埋场生态维护工程,主要包括垃圾堆体坡率改造、填埋气体导排、封场覆盖、地表水收集排放、场地覆绿等建设内容。项目于2019年年底完工,有效解决了垃圾填埋场内涝、景观效果较差等问题。

  三、关于过桥窝垃圾填埋场空地改造为生态文化公园的可行性分析

  (一)场地为简易垃圾填埋场。过桥窝垃圾填埋场为简易垃圾填埋场,与提案成功案例中北神树、罗湖下坪卫生填埋场防渗情况不一致,需较长时间开展环境调查、评估、论证等前期工作,同时风险管控和修复治理技术处理更加复杂。

  (二)现阶段暂不具备场地修复治理的前置条件。对已封场的垃圾填埋场开展修复治理,开挖过程中要求有效控制臭气、处理渗滤液导排,还需对开挖筛分产生的大量腐殖土、渣土砂石、可燃物等物质明确去处,若后端去向不明确,极易造成二次环境污染。目前我区暂未有可靠的腐殖土、可燃物处置设施,因此暂不具备启动过桥窝垃圾填埋场修复治理的前置条件。

  (三)甲烷浓度不符合垃圾填埋场中度利用稳定化判定要求,仍需进行封闭式管理并严禁烟火。过桥窝垃圾填埋场植物长势良好,符合低度利用(草地、农地、森林)稳定化判定要求。但提案中建议规划为体育休闲公园为中度利用,稳定化判定要求甲烷浓度为1%∽5%,经检测,目前场体填埋气依然持续产生,部分导气石笼甲烷浓度大于5%,仍然具有一定风险,故此必须对该场体进行封闭式管理并严禁烟火。

  综上所述,过桥窝垃圾填埋场仍需进行封闭式管理,现阶段不宜开展垃圾填埋场中度利用建设项目。

  四、周边地块调查情况

  关于委员关心的周边地块情况,我局会同大浪街道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对其用地属性进行核查。经查询,该空地法定图则编号为04-03(E2),用地性质为农林和其他用地。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近期计划

  开展沼气导排处置,我局计划将过桥窝垃圾填埋场导排竖井沼气用管道汇集至火炬,通过火炬燃烧后排放至大气中。

  (二)远期计划

  我局将积极探索适合龙华区垃圾填埋场转化为公共服务用地处置模式,尽早开展垃圾填埋场修复治理。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并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