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关于深圳市龙华区政协一届五次会议第2021041号提案建议的函

来源: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日期:2022年01月05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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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谭志军等14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创新工作思路,加快我区交通骨干路网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过程

  对提案我局高度重视,经核查并进一步向市、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以及区前期中心、相关街道办等了解,梅观高速公路清湖南段市政道路工程、机荷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清平高速北段项目等项目已纳入市2021年交通建设项目土地整备计划考核任务,正加快推进相关补偿工作,外环快速、宝坪通道等尚在开展前期工作,我局暂未收到相关委托。

  二、办理情况

  针对提案“将交通建设项目征地拆迁纳入土地整备利益统筹范围,解决征地拆迁难题”的建议,答复如下:

  纳入土地整备利益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也是目前采取一种重要方式,机荷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部分用地已纳入大浪新围、大浪街道颐丰华社区水围地块、颐丰华地块、茜坑老围等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梅观高速公路清湖南段市政道路工程部分用地已通过清湖黄泥塘地块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解决;清平高速北延段项目尚未正式委托给我局,经了解预计会涉及观澜大水田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目前,我局已启动新一轮重点产业片区更新整备地块实施计划,保障更多公共基础设施用地的落实。

  《龙华区土地整备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房屋补偿实施办法》(深龙华府规〔2019〕2号)第十二条明确“项目建设单位根据房屋征收年度计划或市、区相关会议纪要,将项目取得的立项、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相关文件提交区土地整备部门。区土地整备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委托街道办事处开展房屋补偿工作,并及时选取复核机构”,对尚在开展前期相关工作的外环快速、宝坪通道等项目,后续我局将提前谋划,与街道办研究纳入利益统筹范围相关事宜并结合项目实际予以积极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