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关于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30847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深圳市龙华区委(政府)办公室 日期:2023年12月04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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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曾滔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小区业主参与公共事务意愿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针对“社区党员中积极开展党性教育”的建议

  1.深化“一引领三参与”物业小区党建模式。我区制定印发《龙华区关于开展党建引领住宅物业小区治理试点工作方案》,形成党支部牵头,业委会、物业公司、业主共同参与的“一引领三参与”物业小区党建模式。目前,全区已成立物业小区党支部230个,覆盖率99%。

  2.2023年,我区将在加强物业小区党建联建工作方面加大发力,以严密党的基层组织体系为基础,以健全党建联建机制为重点,构建完善以街道社区党组织为主导,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共同参与的工作架构。一是推进“支部建在小区上”。以住宅物业小区为基本单元,推动物业小区党组织全覆盖。选派街道社区优秀党员干部担任小区党支部“第一书记”,协助指导小区党支部书记和委员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提高小区党支部引领能力。二是推动居民小区业委会应建尽建。探索建立业委会组建攻坚队伍,构建“区-街道-社区-小区”四级联动机制,深入物业小区指导成立业委会。力争到2023年年底实现全区住宅小区业委会覆盖率40%,到2024年年底达50%,到2025年年底达60%以上。街道党工委、社区党委、小区党组织在业委会组建和换届过程中加强人选把关,稳步提高业委会成员中党员比例,新成立业委会中党员占比一般不低于50%。三是强化党组织对业委会决策的监督。业委会应当每季度以书面或其他有效形式向物业小区党组织报告工作开展情况,业主大会会议议题应当提交小区党组织讨论并通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邀请小区党组织派员列席,作出相应决定应书面告知小区党组织。

  二、针对“提高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对于高发易发的物业纠纷提前研判和早期介入的能力”的建议

  一是印发《关于建立龙华区物业纠纷调解工作机制的方案》,梳理区内20个行政部门化解物业纠纷的职责划分,建立龙华区物业纠纷调解工作“1+6+56+N”工作体系。“1+6+56+N”工作体系为设立1个相关部门参与的区物业纠纷调解联席会、6个街道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56个社区物业纠纷调解工作室、N个物业管理区域(包括商品房小区、城中村)物业纠纷调解工作小组,涵盖区、街道、社区及各物业管理区域等三级物业纠纷调解的创新体系。二是建立信访事项风险报告制度,压实物业服务企业主体责任,向辖区物业服务企业下发通知,要求物业服务企业主动积极报送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信访风险事项,并及时对报送的物业管理信访风险事项进行评估,对比较严重的问题及时提醒、督促街道办事处稳妥处置,今年发送预警信息6次。

  三、针对“通过社区文化活动传播力度,有效监督物业服务企业诚信经营,业委会委员规范履职,提升业主参与小区公共事务的治理之道意愿”的建议

  龙华区积极采取各种措施,丰富社区文化活动,服务居民,增强小区正能量。一是组建物业管理志愿者宣讲团,形成物业管理的常态化宣传舆论氛围,通过宣传活动和沟通交流活动,使得物业服务深入民心。二是在实践中探索和深化定格化管理服务模式,进一步组织社区党员与物业小区、小区业主开展党员结对共建、“双报到”“双服务”“双认领”工作,推动党员密切联系服务群众。三是大力推广“一社三会”模式,用好“书记直通车”“居民塔式微信群”等线上平台,定期召开“社区书记茶话会”,完善一体化民生诉求综合服务体系,做到事情共商、难题共解、资源共享,不断提高基层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努力实现社会井然有序、邻里友好和谐。

  此函。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