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关于龙华区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日期:2024年02月23日 【字体:
文件已失效

  自收到《深圳市龙华区2022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情况审计报告》(深龙华审报[2023]13号)以来,我局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审计建议积极开展整改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关于个别制度条款执行不到位事宜

  审计指出该问题后,我局立行立改,已于2023年3月发函将此前已签订临时用地合同的临时用地资料书面函告土地储备部门,同时制定了临时用地批后监管工作指引,工作指引明确了在签订临时用地使用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发送出库通知。综上,此问题已完成整改。

  二、关于个别临时用地监管有待加强事宜

  审计指出该问题后,我局已于2022年9月发函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和民治街道办要求其进行依法查处,目前民治街道办已完成该临时用地的查处清拆并按程序办理移交入库手续,此问题已完成整改。

  三、关于临时用地未按规定核发到期收回通知事宜

  审计指出该问题后,我局立行立改,此后均已按规定在临时用地使用期限届满前2个月核发到期收回通知书,后续我局将继续严格按照《深圳市临时用地管理办法》(深规划资源规[2019]6号)第二十六条规定,提前梳理到期临时用地情况,确保在临时用地使用期限届满前2个月核发到期收回通知书。综上,此问题已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