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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财政局关于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相关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来源:龙华区财政局日期:2025年01月06日 【 字体: 打印打印

  自收到相关审计报告整改通知后,我局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改正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做好整改工作,严格按照区审计局反馈的意见和要求,认真研究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现将我局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关于“代编预算未按时下达”的问题

  2024年我区代编预算项目下达规模较2023年减少25%,我局在2025年预算编制工作中,进一步压缩2025年预算编制年初代编预算规模。

  二、关于“专项债券资金支出不及时”的问题

  我局已通过统筹专项债调剂调整和定期通报结转专项债项目执行情况的方式,充分考虑投资主管部门年度投资计划安排、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优化专项债资金安排。我区2023年结转专项债已全部支出,调整后专项债支出进度达100%。

  三、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不准确”的问题

  我局已完成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调整后2023年预算数与当年决算数一致。通过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准确率纳入区属国企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基本实现对区属国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工作的长效监控。

  四、关于“信息公开要求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我局已按要求公开专项资金清单目录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五、关于“部分项目预算编制不准确,执行率偏低”的问题

  我局已在2024年预算编制工作中对相关项目进行了压减,增强了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并在2024年预算执行过程中通过监督科室支出进度,加强资金调度,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相关项目执行率均达到95%以上。

  六、关于“返投认定标准不清晰、不合理,无法真实反映投资效益,涉及金额76,264万元”的问题

  我局已修订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及天使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子基金返投龙华项目的要求和标准。

  七、关于“引导基金绩效评价工作有待完善”的问题

  我局已修订引导基金管理绩效评价办法,并在引导基金2023年度绩效考核中对8只产业子基金进行绩效再评价。

  八、关于“企业提前退租处理、违约金追缴机制衔接不顺”的问题

  我局物管中心已修订租赁合同(样本),明确违约金是否追缴的程序和流程。租赁合同未到期,需提前退租的,可向产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产业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书面通知我局物管中心和企业审核结果,由我局物管中心依据相关规定及本合同约定办理退租手续。

  九、关于“个别产业用房未有效清退,造成空置超两年”的问题

  为避免此类特殊情况再次发生,我局物管中心有针对性地修订租赁合同(样本),一是合同样本中增加对入驻企业退租拒不恢复场地情形的处理;二是增加预验收退租的相关条款,从法律层面通过预验收退房方式,及时清退并收回租赁房屋,切实增强产业用房空间利用效率及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综上,相关审计问题我局均已整改完毕。

  深圳市龙华区财政局

  202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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