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关于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来源:深圳市龙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日期:2021年01月06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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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4月2日至6月19日,对龙华区2019年度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大数据审计调查。9月25日,向我中心发来了《龙华区2019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大数据审计调查》(深龙华审报〔2020〕13号)。根据审计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组织推进情况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谋整改。

  我中心高度重视审计指出问题的整改工作,中心专门召开了审计整改工作布置会、推进会和督查会,逐项抓好整改工作落实,切实提高整改质量和整改效果。中心主要负责同志专门批示要一件一件抓,一个一个改,一步一个脚印地推动巡察整改。

  (二)明确责任,制定方案抓整改。

  我中心组织制定了整改工作计划,对审计指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详细列出了问题基本事实、相关法规政策以及整改落实的部门、方式和时限等。明确涉及到的部室主要负责人为整改第一责任人,对整改工作亲自管亲自抓,对整改不力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三)加强转化,落实整改促发展。

  我中心将审计整改工作作为加强中心自身建设的重要抓手,与规范中心业务行为、加强制度建设有机结合,以整改促规范、促建设、促发展,把整改工作贯穿于财务工作的各方面和财务管理的全过程,不断提高管财理财水平。

  二、坚持问题导向,坚决落实审计整改任务

  对照审计发现的问题,中心高度重视,积极整改,整改情况如下:

  问题1.少计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涉及金额130680.00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贵局提出的我单位有1项固定资产未登记完整事项,我单位向深圳八爪鱼信息工程有限公司购入行政服务大厅办公区外圈监控系统,总金额为人民币130680.00元:采购主要内容为摄像头、NVR、硬盘、传输器、光纤、线材、耗材及施工服务费等,项目完工验收后,我单位根据《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对项目中的NVR录入了固定资产,金额为人民币3790元。其余商品(如:摄像头等)未录入,我单位已于2020年6月11日按照审计取证结果对其余部分126890.00元固定资产进行了修正。区会计核算中心于10月30日对该笔资产进行入账登记,我单位于12月2日对该笔资产进行资产管理系统的补录,完成了该项资产的完整登记。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完善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深化财政管理改革

  一是构建健全的资产查清管理办法,定期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二是完善固定资产管理流程,明确固定资产管理从申购、采购、使用、报废等所有环节的责、权。

  (二)加强相关人员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严格遵守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意识。

  一是加强对财会人员、资产管理人员相关人员业务知识的培训,增强业务素质能力。二是要加强管理人员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意识,加强以会计法、会计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文件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培训,使相关管理人员熟练掌握资产管理中的规定和要求,提高对固定资产管理的认识。

  特此报告。

  深圳市龙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