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深圳市龙华区2020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来源:龙华区科技创新局 日期:2021年11月29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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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就《深圳市龙华区2020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涉及我局事项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关于深圳市恒翼能科技有限公司虚增租赁面积申请补助的整改情况

  深圳市恒翼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翼能”)于2019年6月和10月分别申报我局人才和团队创业房租扶持项目、研发投入激励项目。并于2020年6月获得我局人才和团队创业房租扶持98.01万元及研发投入激励282.106442万元,共计380.116442万元。

  经核查,恒翼能向我局申请房租扶持项目专项资金用于租用上横朗工业区厂房C栋1-6层,在申请补助期间恒翼能将该厂房2楼转租给深圳市威兴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材料未如实注明转租情况。

  根据《龙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实施细则》(深龙华府办规〔2018〕2号)第二十条“申请人存在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主管部门查实后责令其改正,并可以根据情况采取通报批评、停止拨款、追回专项资金、3年内不予受理专项资金申请、将违法违规行为记载于诚信档案等措施”的规定,我局分别于2021年8月6日和9月1日两次约谈恒翼能,要求退还2宗项目专项资金资助380.116442万元。该司于8月31日和9月13日两次发来说明,希望仅退回存在瞒报问题的房租补助98.01万元。9月18日,经我局充分研究,做出维持退回房租补助和研发投入激励全额380.116442万元的决定。10月12日,恒翼能退回房租补贴98.01万元。10月15日,恒翼能发来说明,因资金困难,希望研发投入激励282.106442万元能于10月18日退回。10月18日,恒翼能退回研发投入激励282.106442万元。至此,恒翼能全部专项资金已退回。

  二、关于深圳市四海众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用无效证书申请专项资金获批的整改情况

  深圳市四海众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海众联”)于2019年12月31日申报我局的市场准入认证激励,申请资助23项市场准入证书,并于2020年8月28日获得我局市场准入认证激励资助资金19.5067万元。

  经核查,四海众联申请资助的23项市场准入证书中,有1项证书在2019年11月4日已被中国质量检测中心撤销,涉及金额1509.44元。

  根据《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实施细则》(深龙华府办规〔2018〕2号)第七条“对近2年获得国内外市场准入认证的企业和机构,予以单项认证费用50%,国家级认证和国际认证不超过100万元,省级认证不超过50万元的激励,获得激励后换发新证的不予重复激励。”的规定,该项市场准入证书在申报前已被撤销,不符合资金扶持要求,我局于2021年6月29日要求四海众联将该笔1509.44元的资助资金退回。6月30日,四海众联退回该笔无效证书专项资金1509.44元。

  三、下一步计划

  我局将持续规范优化专项资金审核业务,严格执行政策标准,加强对企业资质条件及资料真实性的审查力度,防范有关风险。

  一是用好专项资金使用承诺书。梳理专项资金使用承诺清单,要求申报单位提供相关承诺书,如明确承诺“申报房租涉及场所为本单位实际使用,不存在转租、分租等其他情况”。

  二是优化项目前期审核程序。细化申报项目审核要点,督促工作人员落实对企业申报项目资质的逐一排查核实,对不符合相关资助条件的资质申请予以退回。此外,加强多渠道、多时段核实企业资质的有效性,确保资质在审核流程内全流程有效。

  三是加强对第三方机构的监督管理。优化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的遴选和监督机制,督促相关机构履职尽责,如要求事务所采取多种审计方式,通过核实其他营业外收入、关注关联方交易等,核实有无与申请房租补贴相关的房租收入。

  四是合理组织专家评审。对于部分难以辨别的资质证书,必要时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由专家对相应证书的合规性及真实性、有效性作出建议。

  五是细化现场核查要求。针对各专项资金项目的个性化差异,对现场核查进行优化;针对各项目实际情况修订现场核查表,如房租扶持类项目,突出核查实际办公场所。

  龙华区科技创新局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