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龙华区20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涉及我局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来源:深圳市龙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日期:2021年12月21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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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0月22日,龙华区审计局挂网公示了《龙华区20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针对涉及我局的相关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并进行了研究、梳理与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对总承包单位分包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经核查观光路综合整治工程绿化劳务分包单位是深圳市华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签订绿化劳务工程分包合同时,该单位经营范围有建筑劳务分包,但不具备劳务分包资质。观光路综合整治工程承包单位未按要求与具备劳务分包资质的公司签订绿化劳务工程分包合同,违反合同要求,针对该问题,我局已依据合同条款向总包单位发出处罚通知单,处以10000元罚款。

  为避免出现类似问题,我局后续将加强对承包单位劳务分包的监管、审核,一是要求承包单位按规范进行劳务分包,对于分包单位的劳务分包资质严格审核;二是要求承包单位对于劳务分包的情况及时向我局报备,我局做好监管、审核工作。

  二、超进度支付工程款问题的整改情况

  涉及该问题的项目为亮灯工程(二期),主要原因为项目预算清单关于高低压配电及管线暂估工程量较多,与实际工程量相差较大。监理单位未按要求履行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职责,按合同约定付款比例进行批复导致工程款超付。

  我局已问责监理单位,因其未按要求履行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职责,我局按合同约定对项目监理单位处以10000元罚款。

  针对退款问题,我局第一时间约谈相关负责人并委托律师事务所发函施工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向我局提交加盖公章的亮灯工程(二期)退款计划,于2021年10月29 日前退还超付建安工程费1692427.81元。截至目前,施工单位已退还建安工程费800000.00元,剩余建安工程费892427.81元正在按法律程序追缴。

  深圳市龙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