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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严厉查处水电燃气违规加价行为

来源:龙华区 日期:2023年12月04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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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日,龙华市监局组织各街道开展城中村水电燃气违规加价统一执法行动。

  水电燃气违规加价?严厉打击!12月2日至3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监管局(以下简称“龙华市监局”)连续组织各街道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城中村水电燃气违规加价统一执法行动。

  水电燃气价格关系到居民切身利益。长期以来,深圳市一些基层社区特别是城中村,水电燃气价格高于政府定价现象普遍存在。高价水电燃气提高了居民生活成本,影响了居民生活质量。为贯彻落实国家民生政策,深圳市通过经济特区立法形式先行先试,着力解决基层群众的现实问题。

  12月3日上午,全市举行统一执法行动启动仪式暨誓师大会。随后,龙华市监局立即赴大浪街道督导现场执法情况。现场检查中发现,浪口社区一城中村代收费人存在高于政府定价收取水电费行为,大浪街道综合执法队当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市监部门现场听取了代收费人的诉求,细致作了政策宣贯并解答疑问,代收费人表示理解并支持政府工作,将立即进行整改。

  随后,龙华市监局分别检查了龙华水务公司民治营业厅、龙华供电局龙华和观澜营业厅3个供水供电企业营业网点,重点检查收费标准、收费财务明细单据等材料,核查是否按政府定价标准执行、是否有收取已明令取消的费用、是否“巧立名目”收费截留政策红利等情况,现场未发现供水供电企业存在违法违规情况。

  行动中,龙华市监局全力组织各街道办事处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各监管所全力配合各街道综合执法队开展执法。据统计,此次行动中全区共检查代收费个人240人,代收费单位39家,当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23宗,同时发出责令限期整改书23份。

  据悉,《深圳经济特区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价格管理若干规定》已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明确由街道办事处负责依法查处本辖区内代收费人违法收取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费用的行为;规定代收费人应当按照政府定价收取费用,不得加收其他费用;代收费人未按照政府定价收取费用的,由街道办事处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深圳市加强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价格管理实施方案》明确,10月1日至11月30日为整改规范阶段,12月1日起为执法处罚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