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出台新政策促进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图为人来人往的后浪新天地。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提振消费信心、激发市场活力的决策部署,近日,龙华区印发了《深圳市龙华区促进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修订)》(简称《若干措施》),期望通过产业政策引导作用,助推企业做大做强,全面推进“数字龙华、都市核心”建设,推动商贸业高质量发展。
对十个商贸领域进行重点扶持
《若干措施》包含总则、支持措施、附则,共三章十八条。主要围绕商贸服务业产业,从支持潜力型企业成长、支持商贸服务业发展壮大、支持商贸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支持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支持生鲜电商前置仓建设、支持首店引进、支持参与促消费活动、鼓励参加境内外展会、促进教培和会议会展团队消费、降低企业投保成本等十个方面,对实际经营地在龙华区的独立法人企业进行重点扶持。
注意到,为支持商贸服务业壮大,《若干措施》制定了非常细致的“阶梯奖励”额度,例如对年销售额首次达到200亿元、100亿元、50亿元、20亿元、10亿元、2亿元的批发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8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20万元奖励。为鼓励有一定规模的商贸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激励企业释放增长潜力,该条措施中,对年销售额达标的零售企业,年营业额达标的住宿、餐饮、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以及年营业收入达标的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企业,均有明确的对应金额奖励标准。奖励金额最高800万元,最低20万元。
推进商贸业数字化转型升级
《若干措施》支持商贸业进行数字化转型升级,对年销售(营业)额达到一定标准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购进数字化设备、开展数字化改造的,按企业数字化改造投资总额的20%给予资助,单家企业每年资助总额不超过300万元。支持生鲜电商建设前置仓,单个前置仓建设投资额超过100万元的,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资助,单家企业每年资助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为丰富区域商业生态,《若干措施》对年营业收入达到一定标准,且营业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的商圈、商业综合体、特色商业街等商业载体运营主体,引进实际经营面积不低100平方米的龙华首店,且持续经营一年以上的,给予商业载体运营主体按每家首店一次性5万元的资助,单个运营主体每年资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此外,对参加“龙华购物节”活动的购物中心、商业综合体、汽车销售4S店,活动直接投入费用不低于5万元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资助。对年销售额达到一定标准的批零企业、电商平台企业、直播平台企业和直播电商服务机构,在龙华区举办直播带货促销活动,直接投入费用高于10万元的,按活动投入费用的30%给予支持,单家企业每年资助总额不超过30万元。
打造具有独特魅力的区域消费高地
距获悉,近年来,龙华区依托区位优势、产业基础及政策引领,商贸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市场主体活力迸发,业态模式不断创新。为继续激发消费潜能,培育壮大新型消费,龙华区将以规划先行、品牌集聚、场景创新、产业联动、环境提质、数字赋能为抓手,全力构建大消费大商贸大商务工作新格局,为消费者提供多元化、智能化、国际化的消费体验,打造具有强劲活力、独特魅力和广泛辐射力的区域消费高地。
通过《若干措施》的实施,龙华区将建设一批创新示范、辐射带动力强的商贸服务业项目,稳妥有序开展智慧商圈、智慧商店示范创建工作,打造一批特色鲜明、影响广泛品牌产品,集聚一批创新引领的商贸服务新业态企业,建立起门类齐全、结构合理、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商贸服务业产业体系。力争到2030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2200亿元,涌现一大批各具特色、动力强劲的大中型商贸服务业企业。
《若干措施》自2025年9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