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月11日表决通过:
任命:
王玲同志为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王霞辉同志为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刘依宁同志为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李一枝同志为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吴凡同志为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张锦同志为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陈欣同志为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周慕慕同志为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钟佳琳同志为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郭亚欣同志为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林銮华同志的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法律职务。
现予公告。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