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挖掘消费潜力,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招揽教育培训、会议会展团队在龙华区消费,开展各类活动,龙华区拟于2024年二季度开展促进教培、会议会展团队消费活动。公告如下:
一、资助条件和资助标准
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招揽教育培训、会议会展团队在龙华区已纳统的住宿业和餐饮业企业消费。对招揽团队的企业和社会组织,按该团队二季度在住宿和餐饮企业累积消费金额的2%给予奖励。单个主体二季度此项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一)活动时间为4月1日至6月30日。
(二)需由招揽团队的企业和社会组织申报。
(三)招揽的教育培训、会议会展团队需在龙华区已纳统的住宿业和餐饮业企业消费。
二、申请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还需提供后两项)。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多证合一新版,未换领多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交原旧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
(三)招揽教育培训、会议会展团队举办的活动总结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活动合同、团队人数明细、活动内容;活动时间、介绍、特点,活动参与情况,活动总经费明细及使用情况、活动现场照片等内容)。
(四)提供在龙华区已纳统的住宿业和餐饮业企业消费的财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住宿、餐饮等发票、流水及结账清单)。
三、申请及审核流程
2024年6月30日前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追溯。为方便企业申请,提高发放效率,补贴申请通过线下申请,具体流程如下:
(一)申请企业和社会组织按申请材料提示准备相关材料;
(二)相关材料,包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还需提供后两项);经办人本单位社保信息或劳动合同等工作证明;营业执照、证明材料、活动总结报告、财务资料等,材料原则上要求提供A4纸规格中文书写文件,各部分之间应有明显分割标识,一式两份,A4纸正反面打印,连续编页码,并按照材料清单编制目录;相关附件存复印件验原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装订成册(胶装)并加盖骑缝章;
(三)以上资料请送至龙华区商务局(地址:龙华区龙华大道2283国鸿大厦2栋614室,收件人:邓小姐,电话:0755-23338192);
(四)区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人工审核,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下一流程;对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不予通过;
(五)对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分批次在龙华区商务局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有异议,请于公示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联系我局核实;
(六)公示无异议后,区商务局按有关规定办理款项拨付手续,直接拨付至申请人对公账户。
四、其他事项
(一)由招揽团队的企业和社会组织直接申请。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如发生不可抗力等因素,区商务局可根据活动开展情况对规则进行变更或调整;
(二)递交资料前,请确认对公账号信息的准确性,如因账号等信息错误,导致不能及时拨款的,由企业自行负责;
(三)初审通过后,复审中如申请资料无原则性问题但需要补充申请资料的,请于收到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申请资料补充齐全,并快递至我局指定地址,逾期未补充资料则视为自动放弃(以快递寄出日期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龙华区2024年二季度促进教培、会议会展团队消费资助类申请书
2.龙华区已纳统住宿、餐饮企业名单
深圳市龙华区商务局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