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养老机构从业人员补贴试行办法》(深民规〔2023〕2号)要求, 现将审核通过的龙华区2024年第三季度养老机构从业人员拟补贴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信等方式书面向龙华区民政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以示负责。我局将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按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
公示时间: 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21日
受理单位: 深圳市龙华区民政局
地址: 深圳市龙华区清龙路8号港之龙科技园A座411A室
深圳市龙华区民政局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