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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长湖头村城市更新项目(二期)实施主体确认公示

来源:龙华区福城街道办事处日期:2025年03月03日 【 字体: 打印打印

  龙华区福城街道长湖头村城市更新项目(二期)(以下简称“项目”)位于福城街道观澜大道与碧澜路交汇处。该项目城市更新单元专项规划于2015年7月9日经深圳市规划国土委龙华管理局2015年第11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更新单元用地面积21756.2平方米,拆除范围用地面积21756.2平方米。

  现深圳长湖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向我办申请项目实施主体确认,根据其提交的资料,就项目拆除范围内全部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物等,深圳长湖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已与权利人通过签订补偿协议理清经济关系。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拟确定深圳长湖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为项目实施主体,现就深圳长湖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的项目土地、建(构)筑物权利人、测绘结果及搬迁补偿情况进行公示。

  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2025年3月12日前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意见。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能成立的,我办将确认深圳长湖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为项目实施主体。

  一、现场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办事处一楼大厅

  (二)项目现场地址:深圳市福民江围股份合作公司公告栏

  (三)项目现场地址:龙华区福城街道观澜大道与碧澜路交汇处项目大门入口处

  二、平面媒体公示

  深圳特区报

  三、网上公示网址

  https://www.szlhq.gov.cn/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2025年3月3日起至2025年3月11日止。

  五、联系人

  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办事处 

  电话:19925458383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办事处

  特此公示。

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办事处

202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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