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库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以下简称“项目”)位于龙华大道与桂香路的交汇处,拆除范围用地面积495111平方米,项目范围内现状物业面积约580042.20平方米,临时性建筑面积约68412.91平方米,物业类型以私宅及厂房为主(以上面积数据最终以实际测绘或有关部门批复为准)。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龙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关于龙华区城市更新项目历史违建物业权利人核实工作流程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现将拟定的《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库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第一批)物业权利人核实结果公示表》等进行公示。
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2025年3月25日前持相关合法、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向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意见。期满无异议、异议主体撤销异议、有关异议经核实不成立或异议处理完成的,我办将物业权利人核实结果报区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后续由经核实的物业权利人与市场主体签订搬迁补偿协议。
一、公示内容
项目(第一批)范围内有物业411户(处),物业权利人核实结果详见附件。
二、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办事处一办一楼大厅
(二)深圳市库坑股份合作公司宣传栏、深圳市库坑围仔股份合作公司宣传栏、深圳市库坑新围股份合作公司宣传栏、深圳市库坑中心股份合作公司宣传栏、深圳市库坑水围股份合作公司宣传栏
(三)项目现场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库坑围仔办公楼(一楼)项目部
三、平面媒体公示
深圳商报
四、网上公示网址
https://www.szlhq.gov.cn/
五、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15天,自2025年3月11日起至2025年3月25日止。
六、联系人
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办事处:许工
电话:0755-28198595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办事处
特此公示。
附件:1.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库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第一批)物业权利人核实结果公示表
2.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库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第一批)拆除用地范围图
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办事处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