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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动态核查撤回行政许可决定书的送达公告

来源: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日期:2025年04月16日 【 字体: 打印打印

深圳华粤中天绿建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鑫旺信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枫钧建设有限公司、深圳腾兴达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九良建设有限公司、深圳市远鸿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均豪国际建设工程(深圳)有限公司:

  我局开展劳务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你单位结果为“不合格”。经核实注册地址,无你单位人员办公,导致本文书无法完成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我局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撤回行政许可决定书》(详见附件1-7)。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上述文书正本,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0755-21054670,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路10号国鸿工业园3栋326室。

  特此公告。

  附件:1.撤回行政许可决定书(深圳华粤中天绿建工程有限公司)

  2.撤回行政许可决定书(深圳市鑫旺信科技有限公司)

  3.撤回行政许可决定书(深圳市枫钧建设有限公司)

  4.撤回行政许可决定书(深圳腾兴达投资有限公司)

  5.撤回行政许可决定书(深圳市九良建设有限公司)

  6.撤回行政许可决定书(深圳市远鸿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7.撤回行政许可决定书(均豪国际建设工程(深圳)有限公司)

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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