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各社会组织:
为加强对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和《民政部关于探索建立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民发〔2015〕89号),结合我区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设立龙华区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和复核委员会,负责龙华区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龙华区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负责我区社会组织评估工作,负责制定评估实施方案、组建评估专家组、组织实施评估工作、作出评估等级结论并公示结果。
龙华区社会组织复核委员会负责我区社会组织评估的复核和对举报的裁定工作。
二、组成人员
(一)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组成人员(7人)
主 任:杨晓玲 龙华区民政局行政区划和社会组织科科长
副主任:周 莹 龙华区社会组织总会秘书长
委 员(以下排名不分先后):
古丽莎 深圳市社会组织总会副秘书长
李哲哲 深圳晚报音频中心主任、深圳市喜马拉雅深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周 舟 广东石乔律师事务所主任
张卓华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工作院副理事长
刘德远 深圳广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合伙人
(二)社会组织复核委员会组成人员(5人)
主 任:钟 燕 龙华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区慈善和救助中心)主任
副主任:邓贤军 龙华区社会组织总会会长
委 员(以下排名不分先后):
秦素容 深圳市政府采购协会副秘书长
罗丹凤 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
罗建平 深圳万商天勤知识产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如上述人员在聘任期内存在不适合履职等情形,将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相关调整情况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深圳市龙华区民政局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