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区委、区政府部署,进一步强化投资项目验收专项工作,持续加强政府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促进项目及时投入使用并发挥投资效益。现向社会公开选聘“龙华区政府投资项目验收咨询服务专项工作”项目的实施单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深圳市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
二、申请单位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专项工作名称
龙华区政府投资项目验收咨询服务专项工作。
四、具体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二)项目组成员应当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熟悉政府工作流程及要点,熟悉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管理流程。
(三)按照《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要求,提供项目验收咨询服务,协助完成项目验收各项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五、服务期限与研究经费
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至投资项目验收专项工作结束),项目预算费用总体控制在70万元以内。
六、招标文件领取及提交
(一)招标文件领取:凡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附件。
(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4日18:00,逾期未投标将不再受理。
(三)提交地点: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泉路7号富康行政服务办公区19楼A1902,深圳市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提交可选择现场或邮寄等方式,以送达日期为投标日期)。
(四)咨询电话:0755-23338590。
附件:龙华区政府投资项目验收咨询服务专项工作招标书
深圳市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