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深圳市龙华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中心2025年7月公开选用专业聘用人员公告》的有关要求,现对拟聘人员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19日至2025年8月25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龙华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中心反映(受理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留仙大道与民塘路交汇处汇德大厦二期35层,邮编:518110,监督电话:0755-28109581,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深圳市龙华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中心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按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调查处理,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反映问题影响聘用的,将取消拟聘人员资格。
公示期满,未发现有不予聘用情形的,深圳市龙华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中心将正式受理拟聘人员材料。最终是否聘用,以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组织部的审核结果为准。
附件:深圳市龙华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中心2025年7月公开选用专业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公示名单
深圳市龙华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中心
2025年8月18日